午後五點,獨自端着一杯茉莉花香茶,聽着自己錄製的CD,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此時的我觸目所及的是:門前綠油油的一大片綠色草地。我總愛看着夕陽西下淡黃泛藍的餘暉,仰望雲朵的千變萬化,偶爾幾朵似灰似白的雲飄過頭頂,即使不知雲被一陣陣的微風吹到哪裏,看着天空,感謝神賜給我這一刻的美好時光。
思緒回到三十年前,因為家庭環境的因素,所接觸的宗教信仰不外乎是一貫道或佛教。因姊妹四人罹患罕見疾病「先天性肌肉萎縮症」導致雙腳無力,不良於行。我從小被灌輸之所以會罹病是因為上輩子作了太多的壞事,這輩子纔會得到這種怪病。外出時,別人都會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們,雖然我們表面上裝着一副無所謂、不在乎的樣子,其實心裏面非常難過,只好把自己隱藏起來,像是夜行人一樣避開人群,不在光天化日下外出。
我們羞於見人,還讓父母因為生我們這樣的女兒而羞愧不已。我漸漸的把自己的心封閉起來,遠離社會、遠離朋友,只活在自己狹隘的小小空間。在不想成為家人與社會的負擔前提下,每天藉着工作來麻痺自己空虛無助的心靈,拖着疲憊又無力的雙腳與被榨乾的靈魂,等待歲月的消逝,隨着身體的衰退直到慢慢的老去、死去。
認識一位姐妹的同時也是我第一次接觸基督信仰,因為彼此有同樣的工作性質,所以與她特別投緣。總覺得這位姐妹每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總是把笑容掛在臉上,與她深談後纔知道她之前生病,因接觸基督成為基督徒後改變了她的人生。也讓我對這位基督產生了興趣,藉由她認識了幾位弟兄姊妹。但這對我的生活與人生觀並無改變,我的自我意識太強,認為自己並不需要神。
有一天召會的一位姊妹坦誠對我說,我太驕傲了,所以纔不需要神。這當下給了我一記當頭棒喝,我開始慢慢去思考、了解自己,於是我承認自己的驕傲。我決定敞開心去接觸弟兄姊妹,與他們互相分享交通與了解,終於在民國99年五月受浸成了基督徒。因為行動不便,不方便出門,細心的弟兄姊妹們每週會空出一晚的時間陪着我們姐妹三人,一起讀經、唱詩歌。也藉着聚會次數的累積,慢慢的認識了神的心意,我有這副殘缺的身體,並不是我們犯了罪,也不是我的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我們身上顯明神的作為(參讀約翰福音第九章)。原來我身體上的殘缺並非前世因果,乃是為了彰顯神作祂榮耀的器皿。
聖經上所記載的這一段話解開了我三十年來埋在內心深處,解也解不開,想也想不透的迷茫。我像一隻破繭而出的蛹,變成蝴蝶般美麗又自由的飛舞着。我的行動不自由,但認識寶貴的主耶穌之後,我的心從未像此時此刻般又平靜又自由,因為「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林後三17)
有主的日子,每一天都是恩典、都是祝福;有主!不管現在或是未來,都是幸福與盼望。主耶穌謝謝你揀選了我,謝謝你。我願意一生一世跟隨你,謝謝你永不停止的愛我。
(蕭姐妹)
(原見證刊於員林鎮召會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