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救的晚,得救後有一段時間,我真是哀嘆自己怎麼這麼晚認識主,要是早點認識主,可能就少一點年少輕狂,少走冤枉路。所以,我很認同,基督徒傳福音是不能憑外表揀選人,路上什麼人我們都得接觸,因為我們不知道神的憐憫會臨到誰,就像房仲業務,真正的成交可能是在菜市場裡,甩著夾腳拖、其貌不揚的田僑仔,或是提菜籃、穿破洞毛衣,袖子口還鬆垂脫落的大媽,因為有錢的投資客其實是很低調的。
神盼望我們向眾人傳福音,正如馬太二十八章19節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裡的萬民是指所有人,因此,基督徒傳福音就難免碰上各種軟硬釘子,而我就遇到了因著福音而結識的硬釘子,姑且稱她為愛馬仕女孩吧!
她是一個嘴裏不饒人、成熟且世故的上班族,我第一次遇到她時,是週間的下班時間,她正趕著跟朋友吃晚飯,我們上前跟她傳福音,才分享了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她不等我們說完,語帶挑釁地說:「你知道嗎?你們都太年輕,你們懂人生嗎?勞苦重擔?你們擔過嗎?都是花樣年華,好手好腳,有什麼苦難見證,說這位神很好?」
聽到這,同伴已經打退堂鼓。我厚著臉皮,想說「寧可錯殺也不可錯放」,堆著笑臉回她:「雖然每個人境遇不同,但是人有靈,人的靈就是為著盛裝神……」
辯才無礙的她,立馬撇嘴回:「是沒錯啦!妳說的都很好,但是,如果……我是說如果,我不是要咒詛妳,如果妳遇到悲慘的事,像是被毀容、少了一條腿,妳還能在這裡傳福音嗎?如果可以,那我佩服妳,而且也比較有人信吧!」
語畢,行人通行號誌燈閃了綠燈,拎著愛馬仕包的她一個轉身,滑進了行人穿越道,幾秒之差就被後來湧上的人潮吞沒,我與同伴像礁石一樣留在原地,各類魚群從我們中間竄過,閃爍的倒數計時器,跳減的秒數,似乎正面無表情地問:「要跟上嗎?至少給她一張福音單張?」結果,穿布鞋的我竟然追不上蹬著高跟鞋的她。
我姑且把她的話視為對整體社會不滿而有的憤世嫉俗。但是,她的這番話提醒了我,如果要人必需經歷悲慘人生才接受福音,這位神就太苛刻了,也誤解了這位是愛的神,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福音是神的大能,並且是顯於人的相信,而不在於人受苦的程度。在這裡補上我那一天本來要跟愛馬仕女孩要說的話,正因為人有靈,所以人裏面會有深處的感覺,正如唐朝詩人李商隱詩中說的「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有些話即使不說,彼此仍有深淵與深淵的響應。所以作家不必然得親身經歷脫序、悲慘的人生,仍可能寫出撼動人心的故事,因為人有同理心,能夠感同身受。同樣的,神造人,賜人有靈,目的是為著盛裝神,因此,不論是上流社會或是市井小民,只要是人都需要盛裝神。所以福音是所有人的需要,身強體健的人需要,貧病交迫的人也需要,因為人的靈是器皿,唯有盛裝神才能滿足。
冬來春去,轉眼又是夏天。一個盛夏的午後,我在不同的路口傳福音,一個女孩正在等待綠燈通行,我上前與她攀談,沒想到這回換上夏裝、短裙的愛馬仕女孩,又出現在我眼前,想到基督徒傳福音不能揀選人,在輪了幾番綠燈通行號誌,短兵相接後,稀奇的事發生了,她願意跟我回教會,至於結果如何,就請各位自行想像吧!(吉努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