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結婚,你就得活出來像一個與人結婚的人。你不能活出來不像一個結婚的人。一個人結婚,聖經林前七章說,要討對方的喜悅。家庭的難處,恐怕自私算是最大原因之一。
我們要學習感覺對方的感覺,要學習摸出對方的痛苦,摸出對方的喜樂,要知道對方所怕的,要知道對方所恨的,要知道對方的難處,要知道對方的傾向。一個人一主觀,就不能作好的丈夫。一個人一主觀,就不能作好的妻子。所有主觀的人都是自私的人。連自愛都是主觀的。
我們必須看見,婚姻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學習討對方的歡喜。你如果討對方的歡喜,你自己就要客觀,不主觀。不是你歡喜不歡喜,乃是要他歡喜。要學習找出他的喜歡,要學習明白對方的意思,要學習瞭解對方的看法。要學習站在他那一邊來明白他自己,也要學習站在他那一邊來明白你自己。
要學習在可能的範圍裡犧牲你自己的感覺,犧牲你自己的意見,犧牲你自己的看法。尋求明白,尋求領會,尋求捨己,尋求愛。如果這樣,這一個家庭的難處就相當的少。
有許多的男的,結婚之後,在家庭裡沒有想別的,就是想他是全宇宙的中心,好像整個宇宙都是環繞著他。今天我娶一個妻子,接到我家裡來,是為我生活的利益,是為著我生活的好處。
你馬上看見,這一個婚姻定規失敗。這一個婚姻是利己的婚姻。這一件事,你我要好好的注意。不然的話,家庭一定不會好。文節錄自《初信造就》夫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