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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60個你想問,卻找不到答案的信仰問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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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集:
 
41.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甚麼區别嗎?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甚麼區別?為甚麼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比非基督徒還不如?
 
42. 改好後再受浸,才能作合格的基督徒?我要等改好後再受浸,才能作個合格的基督徒嗎?
 
43. 基督徒如何看「貪」?
 
44. 基督徒如何看待恐懼?
 
45. 基督徒怎麼看「作人」?
 
46. 理想和信仰有衝突嗎?我沒有認識主之前,曾有很多的理想,但在認識主之後,我發現這些都是虛空,理想和信仰有衝突嗎?
 
47. 我每天提不起精神,怎麼辦?如果我沒有甚麼追求,每天提不起精神,怎麼辦?
 
48. 如何設定階段性的信仰目標?人一生中最終的目標是認識神,與神合一,但太過長遠的目標容易讓人迷失,應當如何設定階段性的目標呢?
 
49. 基督徒的行為準則是甚麼?
 
50. 神既是無所不知,為甚麼還需要禱告?
 
51. 基督徒遇到困難向主禱告,是推卸責任?遇到困難,基督徒都會建議:向主禱告。難道每當遇到困難,只要把一切交给神就好了嗎?難道要這樣如此無力,如此被動,推卸責任嗎?
 
52. 禱告但聽不到回答,是神在試驗我嗎?我誠心禱告,但聽不到回答,是神在試驗我的信心嗎?
 
54. 神為甚麼造撒但呢?
 
55. 神為甚麼還讓撒但存在?
 
56. 神為甚麼要有審判?
 
57. 傳講聖經的人常有出入,我要相信誰?有很多傳講聖經的人與著作,他們的解說常有出入,我要相信誰說的呢?
 
58. 用一句經節說明基督徒的正常經歷
 
59. 好心的基督徒在社會裏, 是不是會喫虧?作基督徒就有很多事不能再作了,在今天這個惡人當道的社會裏,是不是會喫虧?因為常常看見惡人反而有好事臨頭,好人老是被欺負?
 
60. 神為要變化我,會強迫我作一些事嗎?我成了基督徒,神會不會為了要變化我,而強迫我作些我不喜歡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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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甚麼區别嗎?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甚麼區別?為甚麼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比非基督徒還不如?
基督徒不是作出來的,是生出來的。就像先要是人,才能學習作人,因此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別是:有沒有基督的生命。基督徒在從父母獲得的生命之外,又主動自願接受了基督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從神生的,是永遠的、不能朽壞的、不會被污染的、不腐敗的、不凡俗的、不能犯罪的、不會變質的,是充滿愛、光、聖潔與公義的。基督徒是從神生的兒子,神的生命成為基督徒新的源頭,神會在基督徒裏面供應、管教、栽培、引領。人的教導可以改善行為,神的生命可以改變人性。
 
 
然而,生命有成長與成熟的過程,如果接受基督的生命,卻沒有讓祂成長與成熟,可能在行事為人上,並不會讓人看出有何改變。我們相信,基督生命的能力,只要人願意與基督配合,祂的生命就能彀真正改變人的本性,活出聖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
 
接受基督生命的人(基督徒),需要正常喫喝健康的屬靈糧食(聖經),選擇活出神那不朽壞的生命,拒絕繼續活自己這會朽壞的生命,就能慢慢長為成熟的基督徒,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對社會有貢獻、有價值,並活出人性的美德。這是基督徒一生學習與成熟的過程。
 
彼得前書1:3-4: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
彼得前書2:2:像纔生的嬰孩一樣,切慕那純淨的話奶,叫你們靠此長大,以致得救。
提摩太後書3:15-17:這聖經能使你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備,為著各樣的善工,裝備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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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改好後再受浸,才能作合格的基督徒?
我要等改好後再受浸,才能作個合格的基督徒嗎?
基督徒是有基督生命的人。因此,只有基督才是合格的基督徒。不先接受基督的生命,經過受浸,與主聯合,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就永遠不可能成為合格的基督徒。就像再逼真的塑膠梨樹也長不出梨,再美麗的玩具娃娃也不會長大一樣。想改善塑膠梨樹,使它長出梨;或把人造娃娃作得更美麗,使它善解人意,都是緣木求魚。
 
基督徒合格的標準:是基督活,還是我們自己活?如果是基督活(也就是讓基督從我活出),就合格;若是僅僅我在活,就不合格。聖經說,「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淫亂、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私圖好爭、分立、宗派、嫉妒、醉酒、荒宴以及類似的事;…但那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19-23)。聖經也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3:6)。出於肉體的就長出肉體的行為,出於那靈的就長出那靈的果子。
 
能作合格的基督徒是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書2:20)。如果我們讓基督在我們裏面活,就能長出聖靈的果子,成為合格的基督徒。然而生命要成長,長出聖靈的果子是需要時間的,因此越早開始,越智慧。信而受浸是開始,不是畢業,你願意現在就開始嗎?
 
你可以簡單的向基督說:「主耶穌基督,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新生命,我願意讓你活在我裏面,長出聖靈的果子,成為合格的基督徒。阿們。」如果我們正常的喫神的話,作我們每天的靈糧(讀聖經),遇到任何環境,隨時當下就轉向基督。神的話在我們裏面的累積,加上每一個當下的轉,就能讓基督的生命長大,成為一個合格的基督徒。
 
歌羅西書3:16-17:當用各樣的智慧,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你們裏面,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凡你們所作的,無論是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藉著祂感謝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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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基督徒如何看「貪」?
「貪」意味著人有許多超過自己需要的欲望。人因此會去追求許多不需要的東西,這是「貪」。宗教家認為「貪」是萬惡的來源,使人生耗盡在無意義的追求上,卻填不滿內心的虛空。因此有些宗教的作法是藉著修行,把「貪」修煉掉。然而根據聖經的啟示,人的「貪」乃是人離開神之後的現象。因為神造人的時候把永遠放在人的裏面,這是神在祂造的人裏為衪自己預留的位置。偉大的數學、物理發明家帕斯卡(Pascal)曾經說過,在人裏面有一個God-shaped Vacuum(神形狀的真空),這個空是無限的空,不能用任何人造有限的東西填滿,只有無限的神自己可以填滿人裏面這個無限永遠的空。
 
沒有接受神之前,我們都想用更多有限的東西來填滿我們裏面的虛空。這樣的追求,超過了我們的需要,就成了「貪」,而且是一個無底洞。永無止境的貪戀引導我們去作不需要,也不該有,甚至不正當的追求。所以在人心裏都有一個填不滿的空,但解決的方法不是緣木求魚的把「貪」煉掉,正確的方法乃是接受永遠的神與祂無限的豐富,來充滿我們這永遠無限的空。
 
只有內心滿足的人,才不會「貪」。 基督徒不是追求修煉成空的人,而是追求被神充滿的人。
 
傳道書3:11: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
約翰福音4:13-14: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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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基督徒如何看待恐懼?
人有許許多多的恐懼。有人怕死,有人怕活,有人怕失業,有人怕失戀,有人怕老闆,有人怕老婆/老公。我們的懼怕很多,都是因為我們不認識神,也不認識神對我們的愛。聖經告訴我們,「神就是愛,…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約翰一書4:16,18)。我們需要認識神向著我們的愛,是愛到底的愛,認識祂的無所不能與智慧,並且知道我們作祂的兒女,作祂愛的對象,是可以隨時坦然無懼的來享受祂的愛,接受祂的規正、引領。作神的兒女,有榮耀的地位,就是我們可以面對人生,與神同行,而一無可懼。「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羅馬書8:31)。
 
約翰一書4:8:因為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4:18: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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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基督徒怎麼看「作人」?
談到「作人」,任何人間的議論是不可能有標準答案的,跨文化中談「作人」更會引起無止休的紛爭。只有認識造人的神,才能找到正確的答案。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正確的人應該是一個能彰顯神光輝的人,這是神的本意。
在人類的歷史中,一直沒有一個可以活出神榮耀光輝的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因此神親自來到地上,取了人的形狀,活在人的中間,彰顯神的光輝,活出一個最正常、最正當的人性生活。基督就是那活出神榮耀光輝的人,祂是第一粒神聖的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產生許多的子粒。接受基督的人就是那許多的子粒。
 
基督徒並非基督,因此我們不能因為基督而高抬基督徒,也不能因為基督徒而低看基督。基督徒乃是一班蒙恩的罪人,因接受基督的生命,成了神的兒子,而願意學習因祂的生命,而活出正常、正當的生活,彰顯神的光輝。聖經的四福音,記載耶穌基督在世的很多事蹟、所說的話,祂就是神的智慧、愛、光、聖、義、實際的彰顯,也是每一位基督徒的榜樣及榮耀的盼望。歡迎從聖經中看如何「作人」,作一個真正光明、喜樂、製造和平的人。
 
歌羅西書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
希伯來書1:3:祂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質的印像。
約翰福音1:9: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
約翰福音1:17: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
約翰福音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約翰福音12: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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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理想和信仰有衝突嗎?
我沒有認識主之前,曾有很多的理想,但在認識主之後,我發現這些都是虛空,理想和信仰有衝突嗎?
有理想,有追求是好的,基督徒應該是有理想,有追求的人。理想與信仰絕對沒有衝突,信仰給予我們最高的理想。基督徒的理想,就是與神合一。不論我們從事甚麼行業,在社會中扮演甚麼角色,與神合一都是我們最高的理想。我們在正常、正當的生活中,追求、經歷並活出基督永遠不朽壞的生命與性情。所以,基督徒應該是有動力,有追求的;是在正常的人生中,追求最高理想的人。因為我們是神的傑作!
 
腓立比書1:21: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
以弗所書2:10: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裏,為著神早先豫備好,要我們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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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我每天提不起精神,怎麼辦?
如果我沒有甚麼追求,每天提不起精神,怎麼辦?
你需要接受一位充滿活力和動力的神,作你的生命與性情。永活的神,正在奮力活動完成祂的計畫,就是使我們這群沒有盼望的人,能有祂充滿活力的生命和積極主動的性情。你若真想改變現在無精打采的狀態,就不妨一試,邀請這位積極充滿活力的神,住到你的心裏,你就能成為一個新人,開始過一種新的生活。
 
腓立比書4:13: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
歌羅西書1:27:基督在你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
彼得前書1:8-9: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入祂而歡騰,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得著你們信心的結果,就是魂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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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如何設定階段性的信仰目標?
人一生中最終的目標是認識神,與神合一,但太過長遠的目標容易讓人迷失,應當如何設定階段性的目標呢?
人生應該有規劃,有長期和階段性的目標,我們的人生是經歷神的憑藉和過程。追求認識神,與神合一,是我們恆久的目標,但我們也需要階段性的進展指標。我們需要認識人有三部分,靈、魂、體,沒有一個部分可以取代另一部分的功用,否則神就不需要如此設計我們。為了過一個平衡的人生,我們需要在靈、魂、體每個部分,都有不同階段的目標。例如,在靈方面,我們可以一年讀一遍聖經,藉著祂的話給我們的啟示,尋求認識神;在魂方面,我們可以將完成學業,正常工作,不斷提升能力,經濟獨立,作為我們階段性的目標;在身體方面,我們應該有計劃來加強自己的健康。這些階段性的目標,都是我們經歷神的過程與憑藉,也是必須的。
 
神要我們定準一生,以認識基督為至寶。我們需要利用日常生活中各樣的境遇,來認識祂,並且努力作神放在我們面前的工作。
 
腓立比書3:13-14: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取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召我向上去得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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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基督徒的行為準則是甚麼?
基督徒是接受基督生命的人,因此基督徒的行為準則就是:一切都是出於祂,經過祂,並歸給祂。我們行為的起因、動機、源頭是基督;我們的方法、道路也是基督;我們的目標、終點也是基督。例如,我們對人的善意是出於神對人的愛嗎?我們對人表達善意的方法是基督在我裏面行出來的嗎?我善意的目標是讓人與神和好,歸榮耀給神嗎?這是最圓滿的準則:出於祂,經過祂,並歸給祂。
 
羅馬書11: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藉著祂、並歸於祂;願榮耀歸與祂,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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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神既是無所不知,為甚麼還需要禱告?
神與人的關係像一對佳偶,要兩情相悅才會作任何事,因為一同作事才快樂。這好比1x1=1。當神與人同心合意的時候,就能一同成事。任何一邊是0,就像1x0=0或0x1=0一樣,都不會成事。因此,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教導我們禱告,「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0)。神願意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然而如果祂是那孤單的1,還是不成事。祂希望在地上有另外一個1與祂配合,藉著這個在地上願意與祂配合的人,向神發出同心的禱告,這樣神的旨意就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的禱告是向神說出我們的意願,也讓神向我們傳輸祂的意願,調整我們的心與祂合拍。這樣一對佳偶兩情相悅,就能成就美事。另外,神渴望與我們之間有著個人情深的關係。禱告就是我們與主交通、交流一個很重要的方式。就好比你喜歡與心愛的人傾訴,也喜歡他/她向你有回應。很多時候我們把神當作我們的「提款機」,把禱告僅僅當作我們向神索取的途徑。其實神是多麼渴望我們能因著愛祂而向祂禱告,時常能與祂有溝通,而不是僅等到難處來臨,才向祂祈求。神多麼渴望我們的禱告不僅僅是告訴祂我們的需要,更是與祂情深甜美的交通阿!你願意與主有個人情深的禱告嗎?
 
「所以你們要這樣禱告: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食物,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欠我們債的人;不叫我們陷入試誘,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因為國度、能力、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馬太福音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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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基督徒遇到困難向主禱告,是推卸責任?
遇到困難,基督徒都會建議:向主禱告。難道每當遇到困難,只要把一切交给神就好了嗎?難道要這樣如此無力,如此被動,推卸責任嗎?
當我們說交給主的時候,是說把那件人事物的主權,轉移給主,而不是說放棄那些人事物的本身。例如,把工作交給主,是指把工作的主權交給祂,讓神作我們的真老闆,從祂領受任務,盡心竭力的把工作作好,如同事奉祂。這不是放棄工作,或者在工作上放棄自己。
 
當我們把主權轉移給主之後,我們會發現神是最好的主人,祂會用愛管教我們,用光引導我們,用祂復活的生命給我們超越消沉的能力,並用聖潔的性情,讓我們脫離凡俗的糾結。神不能用被動的人,因為是基督在基督徒裏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我們就必須主動配合,作成自己的救恩。(腓立比書2:12-13)。我們如果願意主動把主權轉移給神,就會發現這位「老闆」,真知道如何把我們培養成一位更主動、更積極、有更大功用與價值的人。讓我們智慧的、更主動的讓神作我們的真「老闆」,並盡力與祂配合吧!
 
腓立比書2:12-13: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裏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
羅馬書8:28-30:還有,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祂所豫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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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禱告但聽不到回答,是神在試驗我嗎?
我誠心禱告,但聽不到回答,是神在試驗我的信心嗎?
禱告不只是告訴神我們的需要,也是認識神想作甚麼。神的回答是用神國的語言,聖經的話就是神國的語言。如果我們沒有聽到回答,有可能是神已經回答了,但是祂的語言我們聽不懂;因為我們對聖經不熟,神國的語言詞彙太少,不流利,亦或者我們自我篩選了神的回答,因為我們沒有聽到我們想要的答案。
 
我們的信心是要建立在神已經說過的話,神與我們已立的約上,而不是建立在自我的想像和對神的要求上。整本聖經是神與人的約定。神對我們禱告的回應,絕不會超過祂已經與我們建立的約定;我們若是不清楚這個約,就可能聽不懂祂的回答。沒有聽到神的話就信,是迷信。聽到神的話不信,是不信的惡心。聽到神的話就信,就能因信稱義,因信得生。
 
讓我們藉著神的話來認識神與我們所有的約定,祂向著我們的美意,以及想要傾倒給我們的祝福。我們認識神的美意後,如果願意照著神的美意,作合乎祂心意的人,我們就能順心如意,神人同樂。讓我們學習用神國的語言與祂溝通,享受祂豫定給我們的福氣。
 
羅馬書10:17:可見信是由於聽,聽是藉著基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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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世界這麼糟,神為何不管呢?
看來人「好事歸自己,壞事就怪神」的習慣很難改。人似乎不走到絕路,不會自願讓神接管人的事。可悲的是人若不主動讓神接管,就是繼續被動的留在這糟糕的世界裏,被黑暗的權勢籠罩、轄制。聖經說神是光,「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成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約翰福音1:9-11)。所以,不是神不管,是人不讓神管。
 
是光是愛的神不強迫去管人。因為祂不要人被迫作祂的奴隸,祂要人自願作祂的愛人。神一直在等待人心甘情願的,讓祂在祂不朽壞的生命裏,以公義和愛掌權。當人願意讓神管時,人就能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神愛子光明的國裏。如果世人都讓神管,這個世界就會充滿了愛、光、和平、喜樂,因為這是神的本性與本意。
 
你願意率先讓神接管你的人生,出黑暗入光明嗎?你可以向神禱告:「親愛的父神,我願意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你愛子的國裏,求你引領我在光中走義路,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謝謝你,阿們。」 
 
歌羅西書1:12-13:感謝父,叫你們彀資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裏。
哥林多前書8:3:但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哥林多前書2:9:只是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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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神為甚麼造撒但呢?
神沒有造撒但。神乃是創造了美麗,智慧的天使,而天使被造的目的,是來服事神和神所造的人。然而那位全然美麗滿有智慧的天使,把神所賜牠的美麗與智慧用來高抬自己,想要與神同等,引誘人離棄神,服事自己,不事奉神;這位被造的天使就因牠的驕傲成了撒但(原文是對頭)-神的對頭。所以,撒但是一個忘恩負義的被造之物。(以西結書28:12-19;以賽亞書14:12-15)。
 
撒但忘恩負義的性情,其實也在我們人的內裏存在並運行。我們常常把神給我們的智慧與恩賜,用來高抬自己,批判、否定神,或是自傲於神給我們的才能,而忘恩負義的離棄神。聖經清楚的警告我們,撒但已經被判刑,執行在即。我們需要時常被提醒,不重蹈撒但的覆轍。我們需要飲水思源,常存感恩的心。感謝神賜給我們生命氣息和豐富彀用的恩典,叫我們願意更多的轉向神,敬畏並順從祂。
 
以西結書28:12-17: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完美全備,滿有智慧,全然美麗…遮掩約櫃的基路伯阿,我已將你從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除滅。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
以賽亞書14:13-15:你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使自己與至高者一樣。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啟示錄20: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裏,也就是獸和假申言者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箴言9:10: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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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神為甚麼還讓撒但存在?
神造人的時候,撒但已經存在了。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也有能力選擇接受神的生命而勝過撒但。這是神希望人所作的選擇,至今還是如此。撒但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經被審判,宣告了刑罰,就是在火湖裏永遠的沉淪,只是還沒有執行這判決。神還沒有執行那個大審判,是對人的憐憫與寬容,希望給人更多的時間悔改,從撒但的國遷到神的國裏。
 
並且,神的審判要從神自己的家開始,神的家人必須先經過基督的審判,才彀資格來執行對撒但的判決。神還沒有執行那個大審判,也是給基督徒,就是神的家人,更多的時間成長、成熟,才能合格的與基督一同執行對撒但與他的跟隨者的判決。
 
彼得後書3:9:主所應許的,祂並不耽延,像有些人以為祂耽延一樣;其實祂乃是寬容你們,不願任何人遭毀壞,乃願人人都趨前悔改。
彼得前書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
啟示錄20: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裏,也就是獸和假申言者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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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神為甚麼要有審判?
審判是實行正義的必須表現,沒有審判就無法實行正義。審判是為了維護公平與正義。沒有正義、公平,就沒有和平。神是和平的神,祂願意把神的和平賜給我們。因此審判就是必須的。我們應該為有公義的神來執行審判而高興。要是沒有審判,就會無法無天,就像無政府狀態的社會是最恐怖的,完全沒有和平。
 
希伯來書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詩篇62:12:主阿,慈愛也是屬於你,因為你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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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傳講聖經的人常有出入,我要相信誰?
有很多傳講聖經的人與著作,他們的解說常有出入,我要相信誰說的呢?
所有傳講聖經的人都不是神,他們是人,不能成為我們敬拜的對象。他們是神的奴僕來幫助我們藉著聖經認識神,而不是取代我們個人去讀聖經,認識神。所以,他們傳講的內容和範圍要在耶穌基督裏。
 
聖經好比一幅風景,描述和凸顯的是神自己,聖經的主體是神自己。傳講聖經的人的功用是作一位好導遊,幫助人看出風景中神的美麗與豐富。然而導遊不能取代風景的本身。人不應該高舉導遊,雖然我們會感謝導遊,甚至有時覺得沒有導遊會不知如何欣賞風景,但絕不會讓導遊取代風景,因為導遊只是幫助我們更好的欣賞風景。
 
世上有很多不同的導遊,有非常美麗,非常吸引人、適合人的導遊,也有非常受人推崇、愛慕、崇拜的導遊。有些導遊我們跟從以後,會引起別人對我們的稱讚,我們因此自得、自樂。然而,這可能會使我們看不見風景,甚至把風景忘了,或者利用風景作背景來襯托自己,讓導遊和自己成了主體,風景成了點綴、裝飾。這樣導遊就完全失去了他原來該有的功用。
 
一位服事主的僕人,應該是一位幫助別人看風景的導遊,他幫助人聚焦在該看的風景上,而不是聚焦在自己本身,他應當凸顯風景中的神,而非使自己更突出。保羅就是這樣一位只幫助人聚焦在風景上的導遊,正如他說,「因為我們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也傳自己為耶穌的緣故,作你們的奴僕。」(哥林多後書4:5)。
 
我們要清楚我們在找甚麼,如果我們找的是神,我們就能智慧的篩選、選擇能幫助我們認識神的傳講者與著作。
 
哥林多後書3:5-6: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彀資格將甚麼估計作像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我們之所以彀資格,乃是出於神;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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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用一句經節說明基督徒的正常經歷
向著人在基督裏的旨意是「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這句經節簡單,但不容易,是闊長高深的一句金句。讓我們從神的話,來明白如何讓神向著我們的旨意,成為我們每天的經歷。
 
尋找快樂是人類幾千年來不歇的追求。當初神造人,將人放在樂園(伊甸園的意思)裏,神向著人的美意,就是要人常常喜樂。人也一直在尋求快樂。但因人遠離了神這喜樂的源頭,只好製造各種娛樂來給人短暫的刺激和樂子。然而,娛樂帶給人的是娛樂中的消磨、霸佔,與娛樂後的空虛。娛樂也可能帶來墮落,而造成人際家庭間的不和,甚至更多不義的行為。其主要原因是沒有明白神的律,離棄神這喜樂的源頭,而捨本逐末的追求不能給人喜樂的娛樂。結果本末都沒有得到。
 
「常常喜樂」的律啟示在羅馬書十四章17節:「神的國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人內心的喜樂不是來自世上喫喫、喝喝的娛樂,而是來自「公義與和平」。
 
我們接受神的生命以後就進入了神的國;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的範圍。在神掌權的範圍裏,重要的是三件事:公義、和平、聖靈中的喜樂。在對神的經歷上,這三樣事的次序是神命定的。「聖靈中的喜樂」的前提是「和平」,「和平」的前提是「公義」。神說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以賽亞書32:17)。沒有公義就產生不出平安的果子。沒有與神,與他人,與自己的和平,就不可能有喜樂。就像我們如果與家中任何人有虧欠、不合,就無法喜樂一樣。因此,想要常常喜樂,必須先與神、他人、自已有和平,想要有和平,必須先與神,與人是對的,沒有虧欠。神的律就像地心引力一樣,人不能改變神的律,只能順服神的律才活得順暢。
 
建議你和一位基督徒作屬靈同伴,每天訂出三十分鐘的時間,邊禱告邊讀聖經,從神的話認識神的法則,在祂的生命裏,照著祂的法則行事;並且願意順服在神公義的掌權之下,凡事感恩,接受祂在我們生活裏主宰智慧的安排,例如家人對我們的愛心和約束。這樣,我們就與神有和平,然後,就能在神的引領中與他人、與自己都有和平。當我們有和平的時候,很自然的產物就是聖靈中的平安與喜樂。
 
你願意這樣嘗試六個月嗎?我相信你會經歷超越娛樂,以及從神來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與喜樂。
 
(回問題集)
 
59. 好心的基督徒在社會裏, 是不是會喫虧?
作基督徒就有很多事不能再作了,在今天這個惡人當道的社會裏,是不是會喫虧?因為常常看見惡人反而有好事臨頭,好人老是被欺負?
基督徒不是只作一個好人,而是成為一個有神、愛神的人。聖經告訴我們,「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2:9);也告訴我們,「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基督徒在性情與行為上,會往光明與善的方向邁進,也會有神的生命在裏面約束我們遠離惡事。然而,這並不表示是喫虧,反而是最上算的。因為有神作我們的靠山,作我們隨時的倚靠與供應;也有神的話作我們的應許:「凡信靠祂的,必不至於羞愧。」(羅馬書10:11);「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詩篇34:10)。
 
反之,聖經告訴我們,「耶和華說,惡人必沒有平安。」(以賽亞書48:22)。雖然可能似乎有一些好事,臨到我們所認為的惡人身上。然而耶和華的話是真理,祂說,「惡人必沒有平安。」沒有平安能算是好事嗎?是福氣嗎?
基督徒卻有平安的神隨時、親自、多方的眷顧;(帖撒羅尼迦後書3:16);這不但不喫虧,反而是最上算的人生。
 
(回問題集)
 
60. 神為要變化我,會強迫我作一些事嗎?
我成了基督徒,神會不會為了要變化我,而強迫我作些我不喜歡的事情呢?
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16),祂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1:26),是為祂自己造一個愛的對象。神所想要的是一個自願愛祂的對象,而不是一個被強迫事奉祂的傀儡,所以請儘管放心,祂給人自由的意志去選擇,人可以選擇接受祂或愛祂與否。
 
感謝神,祂是愛,也是最懂得愛的一位,神會用祂的愛來吸引我們、引導我們,而不是用祂的能力來強迫我們。因為愛若不是自願的兩情相悅,就不是真正的愛。
 
當我們自願的接受神,認識神以後,我們會自然的愛上祂,我們也會因此有改變;這些改變不是犧牲,而是更好的選擇;不是損失,而是真正的收穫;不是放棄,而是真正的釋放。當我們回頭看的時候,雖然有許多的改變,但卻是喜樂的、自願的、榮耀的,因為神會以祂的恩惠為年歲的冠冕,祂的路徑都滴下脂油。(詩篇65:11)。
 
感謝主,我們是神愛的對象,當我們嘗到祂的愛,就會屈服。我們更可以自願的選擇以神作我們愛的對象,就像保羅所說的,祂的愛困迫我,(哥林多後書5:14), 使我們願意兩情相悅的向祂活。與神相愛是一個在地若在天的人生,是最上好的選擇。
 
(回問題集)
 
 
延伸閱讀:60個你想問,卻找不到答案的信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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