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32)
主耶穌說,『我就是實際。』(約十四6。)聖經中所說的真理沒有別的意思,真理就是實際。真理就是主耶穌自己。所有的實際都在基督裏。二加二等於四也是真理,但那不是我們在這裏所說的真理。我們在這裏所說的真理是基督自己。
許多時候,我們不知道甚麼叫作真理。我們到神面前去是憑著自己的感覺,沒有憑著神的真理;是憑著自己的經歷,沒有憑著神的真理。
但是,我們要知道,神的真理反對你的感覺,神的真理也反對你的經歷。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認識那一個是真的。是主耶穌在神面前替我所成功的那一個是真的呢,或者我自己所感覺的,我自己所經歷的是真的?到底那一個是真的?這是我們的問題。
許多時候我們就是因為看不見甚麼是真的,看不見甚麼是實際,所以受了捆綁。等到我們看見了真理,真理就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就釋放我們。
比方,有人聽見了福音,聽見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血來,叫他的罪能得著赦免,他相信了神的兒子替他贖罪,他就接受了主。人家問他是不是屬乎主的人,他說他是屬乎主的人。他裏面真是歡喜快樂,好像要炸開一樣。好,過了三個月、五個月,他身體不大好,家裏事情多一點,難處多一點,快樂沒有了,快樂遠離了,他就覺得這兩天好像不得救了,不大像神的兒女了。
人家問他是不是一個基督徒,問他得救了沒有,他就說,『我正在心裏作難,我從前的歡喜快樂失去了,連主耶穌在那裏也不知道了,我不知怎麼說纔好。』這時候,你如果懂得甚麼叫神的真理,你就要告訴他說,『在你的感覺上你好像沒有得救,但在事實上你是得救的,在實際上你是得救的。』
所以問題是從那一頭看起。你從他這一頭來看,你也許覺得他好像沒有得救;但是,你從主耶穌的工作來看,你就要說,『弟兄,沒有改變,你是得救的。你覺得熱,你是得救的;你覺得不熱,你也是得救的。你的感覺雖然有改變,但是主耶穌為你所作的工作,神所給你的那一個,沒有改變。你要從那一頭來看。』
主說,『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當人的眼睛開啟,看見了他在神面前因著主耶穌的工作所得著的那一個,就是實際,就是真理,他就得著釋放,他就得著自由。我們必須記得,我們不是憑著自己的感覺來得著釋放,只有一件能釋放我們的,就是在神面前的實際。屬靈的實際,是釋放人脫離他自己的感覺,是叫人得以自由的。
(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