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一位弟兄在河裡腿抽筋,我見他很快就要沈下去,所以我向一個擅長游泳的弟兄打手勢,要他趕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驚訝的是,那位弟兄竟然一動也不動。然而,正當那個人真的沈下去的時候,那個善泳的弟兄很快的幾下就游到他的身邊,他們兩個都平安的上了岸。他說,『如果我早一步去,他會死命的抓著我不放,那麼我們兩個就都沈下去了。一個將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沒有絲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當我們把事情放棄的時候,神才拿起。祂一直要等到我們的力量到了盡頭,自己再不能作什麼的時候,祂才來作。人必須到了盡頭,才確知自己一無是處,神才能顯出祂復活的大能。一切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只有神能,我們不能;我們不行,一切乃是神作的。當你走到盡頭的時候,不要絕望,不要認為神遺棄你。當知道,這是神要你認識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能。惟有神能,惟有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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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二章十二至十三節說到神在我們裡面運行。所以脫離律法並不是說,我們可以不必遵行神的旨意。自然也不是說,我們可以無法無天了。斷乎不是!相反的,脫離律法乃是說,我們不再憑著自己來遵行神的旨意。因為我們深知我們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就不再倚靠舊人來討神的喜歡。由於我們對於自己已經完全絕望,甚至連試著要討神的喜歡也不試了,我們就信靠主,在我們裡面彰顯祂復活的生命。
如果我們說,'我不作了;我信靠你替我作,'我們就會發現,有一個比我們更強的能力,把我們帶了過來。當我們把事情放棄的時候,神才拿起。祂一直要等到我們的力量到了盡頭,自己再能作什麼的時候,祂才來作。神已經定罪屬於舊造的一切,將它交給十字架,所以肉體是無益的。神已經宣告,我們只配死。如果我們真相信神的宣告,我們就該用行動來證實神的判決,那就是放棄所有為要得神喜歡,屬肉體的努力。( 摘自《正常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