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並不在乎甚麼新年,不過每到新年,總有一個新的起頭。舊約裏也有新年,所以,無論我們是基督徒也好,不是基督徒也好,一年一年的過去,到底我們有沒有甚麼特別的感覺,或者特別的意義呢?我想一年一年的過去,就是多給我一點機會。
今天的機會一錯過,就不能再有今天的機會了。凡你今天所能作在主身上的,你當趁著還有今天就去作。如果你已經到了主的面前,與主面對面了,那時想再回頭來作甚麼,卻已經太遲了。就是在今天,你應當奉獻給主。只有今天。如果到那天你見了主,就是有千萬的心,也願一一給主;就是有千萬的世界,也能撇下不顧;但是,那天已經太遲了,你的機會已經過去了。你是應當趁著還有機會來事奉主的。
義大利有一風俗:每一女子一出嫁,都有一個口袋。
每年正月初一,她必須去採一朵玫瑰花,放在這袋內。當她死的時候,就用這盛滿了玫瑰花的口袋給她放在棺材裏作枕頭。意思是,叫你幾年所採的玫瑰花的香氣,留給你聞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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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們一天過一天 ,也當採我們的玫瑰花,豫備聞它的香氣到永遠。我們應當贖回我們的光陰,不要失去我們的機會。
如果你就是這樣一天過一天讓它去,就你若不是一基督徒,必定有一天要懊悔你沒有得救;你若是一基督徒,就必定有一天要懊悔你沒有完全事奉主。
(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七冊》)
要贖回光陰,因為日子邪惡。(以弗所書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