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inth,哥林多:原意「裝飾、飽足」(見圖二二)
1.發達的古城。
哥林多古城位於巴爾幹半島之南與伯羅奔尼撒之北的蜂腰地區。
在公元前八世紀已經是希臘的商業和製造業中心,也是當時的海陸交通要道。
因此,哥林多城是羅馬帝國的第四大城,為亞該亞的省會,不論文化、藝術、經濟、宗教都非常發達。
人民生活奢華,奴隸的人口比居民還多。主要居民為喜好哲學的希臘人,以及追求神蹟的猶太人。
2.阿波羅神廟。
城南高山上有一個龐大、享有盛名的阿波羅神廟,廟中有上千的廟妓,一面勾引人行淫,一面誘惑人吃所獻給偶像的祭物。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對付身體的淫亂與食物,和八到十章的對付吃祭偶像之物,都與這拜偶像之風有關。
十二章2節題到,哥林多信徒在得救之前被帶去拜偶像。整座城的道德敗壞不堪。
保羅說當地的信徒得救之前,也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同性戀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
但是一得救,就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我們神的靈裡,你們已經洗淨了自己,已經聖別了,已經稱義了。」(林前6:9~11)
因此,對於同性戀的人,也可以給他們傳福音,使他們得救。
但是信主得救之後,就應該離開罪惡,過聖別的生活。
3.保羅與哥林多。
保羅一共到過哥林多三次(林後12:14)。
第一次是在他第二次往外邦傳福音時。
那時羅馬該撒下令猶太人離開羅馬,猶太人百基拉與亞居拉,就從義大利來到哥林多,遇見了保羅,因為操同一職業,就邀請保羅去同住,也一起織帳篷。
保羅在此待了一年半之久,建立了教會(徒18:1-11)。
第二次可能在他第三次行程途中,停留在希臘的三個月期間(徒20:1~3)。
第三次,就是他在林後13:1提到的。
4.保羅寫信給哥林多。
因為新約聖經有保羅寫的哥林多前、後書,我們都以為保羅一共寫給他們兩封信。
但是林前5:9說,「我曾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因此,這封保羅曾經寫給他們的信應該算是在林前的第一封信。
第二封信就是林前,第三封信是林後。
第一封信沒有收集在新約中,也就不知保羅除了囑咐哥林多信徒,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之外,還寫了什麼。
但是從林前和林後兩封信,加起來一共有29章之多,是保羅新約書信中最長的。
這裡的教會有許多問題和難處,是保羅最關心的。
但也藉著這些難處,讓保羅在前書啟示了基督和十字架(2:2),
也啟示了「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15:45下)
和「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6:17),
並在林前第七章回答關於婚姻的問題時,說,「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7:10)、「我…說,不是主說」(7:12)、「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題出我的意見。」(7:25)、「按我的意見,…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7:40)。
在舊約裡,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1:2,結1:3,)先知只是神的出口。
但在新約裡,主與祂的使徒成為一,他們也與祂成為一,因此他們一同說話。
祂的話成了他們的話,而且不論他們說甚麼,都是祂的話。
因此,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
他所說的雖然不是主說的,仍然成為新約聖經的一部分。
他與主是一到了一個地步,甚至當他題出自己的意見,不是題出主的命令,他仍想他也有神的靈。
他沒有確定的宣稱他有神的靈,但他想他也有神的靈。
這是最高的屬靈,乃是基於話成肉體的原則。
保羅在此也遇到生命的危險,但是主耶穌親自向他顯現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靜默,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徒18:9~10)。
至於後書,更為豐富,因為保羅論到新約的職事與執事(林後3:6, 8),信徒是使徒用活神的靈所寫的信(3:3)。
在後書,保羅提到許多他自己的許多經歷和見證,甚至被提到第三層天和陰間的樂園(12:2, 4),和他自己身上的一根刺。
雖然他多次禱告,求主挪開,但是主親自對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12:7~9)。
因此,許多聖經學者稱此書是保羅的自傳。
5.彼得與亞波羅也來過此地(徒19:1,林前1:12 )。
提摩太和提多也曾經來過此地幫助信徒(林前4:17,林後8: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