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前往某雜誌社面試,感覺既羞辱又榮耀。
轉為自行接案已有一年半,最近大病初癒後收入並不好,
於是決定年後回復上班族身分,開始到處投履歷,但過程並不順利。
我倒也明白,畢竟四十五歲了,不像年輕人那麼好用(低價+腦筋新鮮靈活),所以先找了個短期工作。
這兩天有公司來招手。是前年就向我招過手的一家老牌雜誌社,所以頗有印象。
基於對方好意,打算前往一探究竟。
不過也知道近年,他們有不少宗教性的廣編,老闆本身又篤信禪宗,因此猶豫。
上午抵達某棟氣派大樓裡,在辦公室填填寫寫。
調查的其中一項是:有沒有甚麼顧慮或想問的事?
我老實寫下:恐怕有信仰衝突。
後來面試的主管見了面,第一個問的就是:你是基督徒?
第二個問的則是,何謂「信仰衝突」。
於是彼此敞開,把話講明。
她說,能不能接受報導宗教領袖的活動呢?
我說看性質,如果是個案可以看看,長期就不行。
她說,必須參與禪宗活動,才能為客戶做好廣告,且已持續多年。
我說若確定必須由我負責案子,那就不行。
於是她很客氣地請我回家,不再浪費彼此時間。
填填寫寫等了半小時,實際面談就只有三分鐘。
我呢,回程感覺既羞辱,又榮耀。
上一個工作,是履歷投完,隔天就被老闆親自邀約,而且相談甚歡。
才不過幾年,卻面臨職涯從未經歷的「當場請回」。
但這樣很好,不需要客氣,不適合就彼此刪除吧。
雖然需要一個適合自己長期投入的工作,但終究有底線,無法賣身。
「不否認主的名。」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聖經上的這些事聽起來容易,實際面對卻很艱困。
我的確不如過去愛主事奉主,
但我仍是基督徒,我是。
不能做的就是不能,絕不能。
主,我還是愛你,依然愛你。
等待下一個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