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經歷神?你所需要知道,事實、信心、經歷三個不可或缺的要素。
『事實』就是神的應許,神的救贖,神的工作,神的白賜。
『事實』:意思就是一件件的事,神已經都為世人作成功了;
因為事已成功,所以就是『事實』;
既是『事實』,那就不用人再來成功那些已經成功的事了。
神所作的工,都是完全的。
『信心』就是世人怎樣信神,怎樣依賴神的工作和救贖,怎樣支取神的應許;
就是變化神的事實為人的經歷,所經過的一種工作和態度。
『信心』:然而神的恩典,是公義的恩典,所以既然有了『事實』,還要有人的同工。
這同工是什麼?
不是要人在祂的『完成了』再加上什麼,不過是要人承認神所作的是實在的罷了。這就是『信心』。
信心是承認神所說的,所作的是真的。信心是接受事實,承認其為事實。
『經歷』是信徒因信神,而得著信徒所當有的生活;
就是實地在信徒的生活裡,表明基督的生命來;
就實驗過基督所有的成功和得勝;
就在實際上使用、表明、生活出神的事實。
聖經中所記載的人物的歷史,都是這一類。
有一個人給你一張支票,銀行裡有錢,是一個『事實』。
你肯去支取那錢,就是承認銀行裡有支票上所寫的事實。
支取是要用『信心』的。有了信心,就去支取;
支取之後,就有錢可用了。用錢就是『經歷』。
有錢在銀行是『事實』。支取是『信心』。用錢是『經歷』。
聖經中所表明的,不過是『事實—信心—經歷』。
哥林多後書5:7『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事實、信心、與經歷三個人沿著牆頂走。
事實堅定的向前去,既不轉向右,也不轉向左,並且絕對不往後看。
信心是跟著事實走的。
只要信心的眼睛注定在事實的身上,一切就都很好。
每當他一關心到經歷,並且轉去回顧他是怎樣向前走,他便失了平衡,從牆頂跌了下來;
那個可憐的經歷,也跟著跌下來了。
所有的試探首先總是叫人回顧自己,使我們的眼睛從主身上,轉向眼見的事物。
信心常常遇見山嶺的攔阻,那就是似乎與神的話相反的光景,
和在可接觸事物的境界裡明顯的矛盾-無論是失敗的事實,或是在感覺或暗示上的失敗,這些都是攔阻信心的山嶺。
信心與山嶺不能並存,其中必須有一樣被拋棄。
但是我們的難處,就在許多時候,山嶺留下了,信心卻跑掉了。
我們實在不該這樣。
如果我們拒絕接受與神的話相反的任何事情,
堅持一個態度,單單的信祂,
我們便會發覺,撒但的謊言開始溶解,
而我們的經歷,卻一步一步與神的話相符合。
摘編自《1事實、信心與經歷 2正常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