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我就是個自私的人,只愛自己和那些所謂的「好人」。我的擇友條件有三個:漂亮、功課好、品性好。對於不符合這三個條件的人,我是看都不想看、理都不想理、連招呼也都懶得打。
因為我的「愛」是這樣的古怪,所以我常常用冷漠偽裝自己。雖然心裡也有一份熱情,但我把它壓抑得幾乎要窒息。還好有召會的姊妹們一起晨興,禱告時常常很感動,以致我又燃起熱情,生命因此有所長進,信仰生活也逐漸步上軌道。這時,我才發現自己沒有什麼人情味,並且幾乎要失去道德勇氣。
想到聖經叫我們要有愛衆人的心,不禁問主耶穌:我缺乏愛衆人的心,怎麼辦?並且自忖著:主耶穌不知什麼時候才會回答我?
沒想到一個禮拜之內,主就給我答覆了。我和媽媽散步到附近的橋邊,心中突然浮出一段話:「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天父完全是因為祂無私的愛:「祂叫祂的日頭上升,照惡人,也照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我待衆人也應該有這樣的心。
其實我也知道,我不該只和自己認同的人交往,心中一直不肯接納不同的人。聖經上說,上流人和下流人放在天平裡總共是一樣的輕。主看我們都是一樣。就我們原本的地位而論,最好的人與最壞的人,放到神的律法面前並沒有兩樣!
感謝神聽了我的禱告,而且這麼快就應允了我。神的話既然說我們要完全,像我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我就應該簡簡單單照著做。但願我能向著標竿繼續邁進,照著神的旨意行。
(文: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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