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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2
唉,九把刀的記者會
早上看到一則新聞,說今天有週刊報導,作家九把刀與交往多年的女友上摩鐵。
 
「這也能當新聞處理?」我不禁在腦海中犯起嘀咕來。
 
婚前性行為雖然不值得鼓勵,但畢竟是私生活領域的事,何況九把刀又不是基督徒,似乎無須驚動媒體來加以渲染吧?
 
沒想到幾個小時以後,報導的角度整個大轉彎。原來有網友發動肉搜,查出一起上摩鐵的對象不是九把刀交往九年的女友,而是一名電視台的女記者。想當然耳,下午的時候再看新聞,熱點已經變成了九把刀出面公開道歉,表示自己劈腿了,「在愛情的世界裡,我不是一個好的人,很差勁,我現在最大的努力,就是好好跟我女朋友道歉,從昨天晚上開始,就跟她說對不起!」
 
很快的,整個網路上就塞滿了相關討論,其中自然少不了大量的噓聲,或者「色字頭上九把刀」之類的嘲諷,而女記者的粉絲團也緊急關閉了。
 
公眾人物動見觀瞻,所以社會對他們有正面的期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和他同劇合作過的插畫家彎彎,上次鬧出誹聞時同樣引起軒然大波。更不說九把刀筆下的深情故事,已經透過電影感動過無數的人心,觀眾自然不樂意作者本人出現強烈的反差。
 
所以九把刀自己既然有所覺悟,就好好承擔吧!畢竟身為公眾人物,一切名利本來就取之於群眾。
 
圖片出處:http://wacowla.com/blog/2013/08/19/giddens-new-tv-show/
 
 
但九把刀和女記者之所以過從甚密,到底是從哪一步開始踏錯的呢?
 
我想起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的一段話: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婦女,有意貪戀她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絆跌,就剜出來丟掉;因為你肢體中的一個喪失了,強於你全身扔在火坑裡。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絆跌,就砍下來丟掉;因為你肢體中的一個喪失了,強於你全身往火坑裡去。」
 
這是一個很嚴格的標準,這段話也告訴了我們:錯誤必須從源頭解決,而不是只對付末端的行為而已。
 
是的,新約的要求比舊約更高;舊約只對付外面的行為,而新約卻連裡面的動機都對付。然而身為凡人,最麻煩的就是我們的裡面。我們裡面塞滿一大堆不能看的東西,尤其脾氣和情慾一直在困擾我們。我們若只是石頭,或者是一塊木板,就不會受到折磨。因為石頭是不需要心如止水的,它連心都沒有,所以它絕不會憤怒。同樣的,無論你怎麼引誘一塊木板,它都不會有所反應,連哼一聲的可能性都沒有。
 
但我們不是石頭也不是木板。所以我們會痛苦,會羞愧,會困擾,而作好預防工作,以及即時的踩剎車,也就成為很重要的一件事。
 
拿我自己來說,雖然已婚了,外面也規規矩矩的,從來沒有在男女的事上有差錯,但是裡面卻不是那樣的規矩。我年輕時寫過很多情書,沒有一篇是為著我的妻子寫的。為這緣故,我知道自己的裡面住著洪水猛獸,我絕不會讓自己和異性單獨關在房間,或者單獨約出來見面談事情,因為只要稍有差錯,我就要被自己兇猛的情慾所試誘。
 
但是主耶穌的標準,從字面意義上來看實在太高了,心裡有意貪戀的,就已經算是犯姦淫了。而對付之道,又是哪一個肢體叫你犯罪,就把那一個肢體處理掉。照這樣的標準,即使我外面是這麼的小心,在新約的要求之下仍然是有罪的;而且我該挖出來的還不是眼睛,而是心;因為我的眼之所以犯罪,是因為我的心先犯罪;該死的根本不是哪一個肢體,而是我整個的人。
 
所以耶穌的話,不能只從表面來認識,還要從靈意一面來認識。
 
羅馬書八章三節說:「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歌羅西書三章五節也說:「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是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人必須認識自己算不得甚麼東西。情慾就在身體之中,在情慾的面前,除非死,沒有徹底解決的可能。然而,耶穌已經代替你我死了,凡是信入祂的,都已經在受浸中與祂一同埋葬,也一同復活,有了永遠的生命。我們可以憑著這生命,讓自己的行為被治死,也把情慾放到主耶穌這大光之下曝曬,不讓它吞噬我們的信心和良心,乃至一敗塗地,無可挽回。
 
喔,根本不是靠我努力。有了耶穌基督作生命,本來最嚴格的要求,一下就被最高超的生命給滿足了。
 
所以我不能同意九把刀的行為,但我「同情」他,因為我知道九把刀錢賺得再多,名氣再響亮,也只是人,一個軟弱的男人。他沒有基督來作他的拯救,這樣活得很辛苦。其實也不只是九把刀,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跌倒,沒有人該對自己太有自信,每一位都需要神的憐憫和保守;自我克制雖然好,若是能在困擾時即時禱告呼求,超越情慾的糾纏,我想那是更有幫助的。
 
既然你都讀完了,最後邀請你一起來禱告:
 
「主耶穌,喔,我承認我是一個罪人,我勝不過情慾。我需要你!你是我的拯救,你是我的亮光,我把自己的困擾交託給你,求你為我做事,使我從捆綁之中走出來,成為一個真正自由的人!」
 
延伸閱讀:我們讀馬太福音吧(29):關於國度子民的律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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