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們,您們看主值多少呢?」弟兄的分享,使得我內心深深的糾了一下。主耶穌,對我來說值多少?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5節「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甚麼?他們就稱給他三十錠銀子。」猶大三十錠銀子出賣了耶穌。且給捉拿耶穌的群眾暗號說:「我和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就拿住祂。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來,說,拉比,願你喜樂!就熱切的和祂親嘴。」出至於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8下至49節。「拉比,願你喜樂!就熱切的和祂親嘴。」想像着這樣的畫面,深入其境。眼淚與心酸就一擁而上,出賣的滋味,這苦味祂嘗過。
同樣的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也說到了另一個女人-馬利亞。馬太福音二十六章7節「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到祂跟前來,趁祂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馬利亞卻是將那可以賣三百多銀幣的真哪噠香膏澆在耶穌身上。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揚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為對她的記念。」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3節。這真是個貼美愛的故事,香膏為主傾倒,香氣滿溢。
我呢?主耶穌,對我來說值多少呢?我又有什麼可以為祂奉獻呢?奉獻身體、奉獻全人還是奉獻財物?這又讓我想起一首詩歌,《已過二十世紀以來》歌詞裡面說到:「已過二十世紀以來,千千萬萬寶貴的性命、心愛的奇珍、崇高的地位以及燦爛的前途,都曾“枉費”在主耶穌身上。對這些愛主的人,祂是全然可愛,配得他們獻上一切。他們澆在主身上的不是枉費,乃是馨香的見證,見證祂的甘甜。」歌詞出至於馬太福音二十六章8節新約恢復本註解。
弟兄們說過:「我們對主的奉獻,時間一久,我們可能會忘記,但主永遠不會忘記,並為我們持守成就這一切。」主啊!我記得我對祢的每次奉獻,求祢憐憫臨我,使我能“枉費”。我實在羨慕這些能為着祢“枉費”的他們,因為澆在主身上的真不是“枉費”,乃是馨香的見證。「當你得知這檔跌停板股票穩漲不賠時,你是不是會恨不得將家產全部投入,因為它值得。」弟兄最後的比喻。奉獻因主值得,奉獻也因主配得,叫我們能看見。
願祢口與我親嘴,願我口向祢讚美;而非為暗號親嘴,道喜樂諷刺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