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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
蒙恩婚姻面面觀
 
 
正確的婚姻觀
 
要有健康的婚姻,就必須對婚姻有正確的觀念。你若沒有神的開啟、沒有正確的看見,或者沒有以聖經為我們獨一的標準;慢慢地你的路就會走岔,而且還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就像許多人「下埃及」,也是慢慢挪移帳棚的。對婚姻,我們不應該有夢幻憧憬,也不要跟隨世代的潮流。在千千萬萬青年人中,主保守我們能認識神的旨意,我們的身份是多麼高貴,因為我們是屬神的人。
 
今天,你要進入一個家,你就是一個成人了,你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你的責任是重的。所以我要問你:「你要的是什麼?」,你要的僅僅是幸福美滿的婚姻嗎?地上有許多人的婚姻是美滿的,但仍是虛空的。若是我們的婚姻歷程中沒有神,你會覺得轉眼成空;但很特別,只要有神,也許你的婚姻不盡理想,然而只要是出於神的,就能存到永遠。你們若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尋求神的旨意,你們會是非常幸福的。
 
奉獻
 
很多人說,我願意尋求神的旨意,但我怎麼知道這是不是神的旨意呢?你的眼睛若看來看去,就不清楚了;你要閉上眼,專心告訴主:主啊,我把自己、把我的婚姻奉獻給你。奉獻是尋求神旨意唯一的道路。沒有一個奉獻的人神不能做;也沒有一個不奉獻的人,神願意做,你需要先奉獻。許多人都知道什麼叫奉獻,也奉獻了好多次,但你還是不清楚,你還是不知道何去何從,因為在你奉獻的過程中,你仍把婚姻抓在自己手裡。在婚姻的事上,你要絕對地向著神,你要主觀、具體地經歷什麼叫奉獻。奉獻過後,你必會有一個正確的情形,就是你安息了,你把自己真正地放在主的手裡;我可以說,時候在神的手裡,神能替你製作、替你預備,超過你所求所想的。
 
我的經歷
 
我是在讀一女中高二時得救的,當時我哥哥讀台大電機系大一。他們班上一百一十四位同學,只有兩位是女生。他的同學經常到我們家來,我們會一起讀書,一起討論尼采什麼的……等等,討論完後,就一起做遊戲。得救之前,我就很保守自己,我雖很活潑,可是做遊戲時,我一定坐在兩個女生中間,我從來不跟男生拉手。也許你會說,做遊戲有什麼關係,但我就是沒有,我就是這樣保守自己。
 
等到我得救之後,沒有人教我,我真覺得:「主啊,祢是我人生真實的意義,祢太好了!」我就跟主禱告,我的第一個奉獻是:「主啊,我不要在談戀愛上浪費時間,你所給我預備的,祢讓我知道。」,我就是這樣禱告。你要知道,那時候我才十七歲,是情竇初開的時候,周圍有那麼多優秀的男孩子,他們對我也很不錯;但我告訴他們:你們要跟我來往,要先信主。就這樣帶了七、八個得救,他們真的是得救了;可是主好像也沒有顯明他們是我的對象。
 
直到我大三,光弘來到四會所服事。因為他家是開西點麵包店的,這家麵包店在台北市非常有名。我第一眼看到他,主就在我裡面說:「是他」,我羞得不得了;我跟主說:「主啊,我是來聚會的,怎麼會這樣呢?」後來讀到撒母耳記,才有點領會,覺得這是不是主的聲音啊?
 
有一天,弟兄邀我交通,我就說:「好」,就這樣定了,沒有任何考慮,我自己想一想,我是不是有問題?然後我就跟主講:若這是出於你的旨意,我要有環境的印證,我要在跟父母講的時候沒有任何攔阻。第二天,我就跟我母親說:「我在教會認識了一個男孩子,我要嫁給他。」我媽眼睛瞪得好大,然後問我:「他叫什麼名字?」我說:「李光弘」,「他家有什麼人?」我說:「爸爸、媽媽,其他人我不知道。」「他做什麼的?哪裡畢業?」我說:「我不知道」,然後我就說:「他家好像是做麵包的。」你知道我那時的心情,可說有點要試探神。等我說完了,我就看我媽的反應,然後告訴主:若這是你的旨意,你就會帶領,那我就沒話講了。人就是這麼詭詐、這麼壞,又要神的旨意成就,又要用自己的方法來看看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媽看一看我,就說:「你什麼都不知道,就要嫁人了?」那時我就開始擔心,若是我媽有什麼反應,該怎麼辦?結果我媽看看我,差不多過了三分鐘吧,我覺得時間很長就是了,然後說:「好吧,你若喜歡就好!」我眼睛瞪得更大,我絕對不能信,她至少講點什麼吧,但沒有,她說:「只要你喜歡就好」。從那時起,我就知道什麼叫敬畏神,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我們這位神是你可以完全信託的。
 
 
 
我的負擔
 
我在大三時有一個負擔:我到哪裡,哪裡就有祝福,因為我裡頭有一位祝福的神,如果我要出嫁,祝福就要離開林家了。我就告訴主:「主啊!你一定要叫我的全家都得救,我一定要把祝福留下來,讓我的家人全家得救,否則我就不嫁,你的旨意就達不到!」你看,有這樣一位姊妹嗎?我太知道了,若這是出於主的,主巴不得家人都得救。所以不要放棄你的家人,你家人的得救與否操在你手上,只要你肯,沒有不得救的,因為這是神的心!
 
不久,有三天的福音聚會,我就為我的家人禱告。在主沒有不可能的事,我爸爸是日本神風特攻隊的,受過嚴格的軍事訓練,非常嚴肅,且是個非常「大男人」的人,我從小跟他講不到幾句話。我曾至少請過兩次弟兄姊妹來傳福音,我爸爸都沒有接受。但,當我有這樣的迫切,非要主讓我的家人得救時,我父親就得救了,且全家都得救了!我那時禱告什麼呢?我禱告的是:他們不只要得救,還要過召會生活!你看,三十幾年過去了,現在我父母真是愛主,他們到美國,到了一個地方,沒有召會,就在我家興起當地的召會;像Yorbalinda召會,就在我父母的服事裡滿了神的同在和祝福。你只要真誠為著神的旨意禱告,神沒有不成就的。在座的每一位,你們要對你們的家人有負擔,你們的婚姻才有真正的保障,不只你自己喜樂,全家也一同喜樂!
 
在神旨意裡的婚姻
 
所以,你要注意神的旨意,幸福美滿的婚姻只能在今世,神旨意的婚姻卻是存到永遠的。回想當年弟兄與我交往時,有一位服事我們的姊妹告訴我,他會是一位好情人,卻不是一位好丈夫。因此,我只要在靈裡就有平安;但只要稍微思考一下,立即受到攪擾。三十幾年的婚姻生活過去了,今天,我能見證,我的弟兄不只是好情人,也是好丈夫,也是好父親!到現在我還會有在戀愛的感覺,我是講真的,有時想到弟兄,裡頭總有說不出來甜美的感覺,這不是戀愛嗎?主叫我這一生不只跟主戀愛,也有一位既同心又彼此相愛的同伴一同在地上生活。這不是說出來的,這是在神的旨意裡行出來的,這樣的婚姻,乃是存到永遠的。
 
你必須過奉獻的關,且尋求神的旨意。不要一直看來看去,不要太計算,你只要放心奉獻、交託,神會顯明的。你的交託神知道,你的奉獻神也知道。我盼望在交通的過程裡,特別有人幫你介紹的時候,你一定要經過主。我看過很多例子,譬如我服事的一位姊妹,我們覺得有一位弟兄很合適她,但她不願意交往,並且覺得我們怎麼會把這樣一位弟兄介紹給她。後來我們禱告後,覺得有一位姊妹也很合適,就把這位弟兄介紹給另一位姊妹,他們就成了婚配。這位弟兄很木訥,也沒什麼口才,但非常忠誠。而這位姊妹很能幹、活潑,看起來比較強;但因這位姊妹的學習,把這位弟兄成全到一個地步,現在是一位負責弟兄,而且家打開服事聖徒,成了非常好的榜樣。而那一位姊妹呢,則尋尋覓覓,到了三十四歲,嫁給外邦人,現在情況非常辛苦,幾乎沒辦法過召會生活。不要從外表看人,因為神能祝福人,也能變化人,你只要安息的交託。
 
 
 
先尋求神所要的
 
我們要先尋求神的旨意,我還沒有看見一位尋求神旨意的人,到後來是走歪的路。尋求神旨意的人,神是向他顯明的,只有神的旨意能存到永遠。不要小看這個,很多的時候,神的旨意可能不照我們的理想;但至終,卻好得無比。第二,在尋求神旨意的過程中,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在馬太福音這段話中,說到你們不要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戴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急切尋求的。吃什麼、喝什麼、穿戴什麼,說出人生的需要,婚姻也包括在其中。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的需要,你們只管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你們。
 
一條顯明的路
 
父原知道你們的需要,你只管在召會生活中跟隨羊群的腳蹤,顧到召會的需要,你若是一個在召會生活中真正事奉的人,所有的人都看得見;主在你的服事中、擺上中替你顯明,這是一條顯明的路。你不要等到有需要時才來求,你的殷勤或懶惰,你的忠誠或敷衍大家都看見了,召會生活是最好成全我們的地方,把你的一切都顯明了。你在那裡忠心跟隨主,大家都看見了,你不用擔心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我們的神原知道這一切,而祂要為你預備超過你所求所想的,還不是僅僅夠用而已,這是主自己的話。主的話句句都要定準,句句都可以經歷。
 
真正去經歷
 
有一次,我和全時間者交通,我問他們,聖經的話每一句都帶著能力,但你們告訴我,哪一句話是你們經歷過帶著能力的話?大家都傻眼了。你得救十年了,你舉得出來嗎?這不是感覺,乃是具體無比的,叫你經歷祂是又真又活的神,是可觸摸、可看見的神,像約翰所說是「親手摸過的」。在婚姻的事上,你可以具體來經歷,它完全不是一個說法,是你可以面對主真正去經歷的。
 
 
顧念所不見的
 
你要顧念所不見的,所不見的才是存到永遠的。顧念所見的,叫你東看西看,外面的眼睛太亮,裡面卻瞎了眼。顧念所見的,你就看不見永存的、看不見神在奧祕中的預備。所見的只有外表的、暫時的。「你們要顧念所不見的」,所以你要注意他的靈、他這個人。你注意他的靈,你才知道他真正的情形如何,一個不會用靈的人都是有待商榷的。「靈」說明我們的真,多操練靈對你有益處。保羅說:「操練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凡事包括所有事,也包括婚姻的事。要憑信心不憑眼見,當你靈裡妥貼合適,你就閉著眼嫁、閉著眼娶,你們會在主面前一同往前,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成為令人羨慕的
 
我在1972年12月大三時認識弟兄,隔年二月訂婚,1974年大四畢業後結婚,我一直在為家裡的事業打拼,業務蒸蒸日上,前途一片大好。直到1977年主來呼召,弟兄和我立刻撇下手中所有的,跟隨我們所愛的主。當時我們有一個至近的親屬,很有成就,非常愛我們,對我們說:「你們二個看起來都很能幹,事奉也作得不錯,為何不好好做正經事?」好像我們全時間服事是不正經的,我心裡暗暗下了一個定意:主啊!我要在二十年後叫他羨慕我。我告訴你,才十年,他就羨慕我了。而且在晚輩中,他是最疼愛我們的,比他親生的兒女還要疼愛,並且還非常尊重我們。我們能服事主,是我們不配得的,我們只配得著世界,因我們生在世界,墮落在其中,我們不配得著永遠。是神高抬我們,叫我有這樣的看見,受神吸引來得著永遠。所以我們不要顧念所見的,而要顧念所不見的,那才是能存到永遠的!
 
選擇神的上好
 
選擇神的上好,不是僅僅得著神的許可;「神的上好」就是神的旨意、神的預備。什麼是「神的許可」?比如小孩子要吃糖,父母說不要吃,他就是吵著要吃,父母只好許可,結果就蛀牙啦。當你選擇神的上好,神的預備是超過你所求所想,巴望我們有恩典選擇神的上好。就著我們的經歷及看見,你所掙扎執拗得來的,到後來都是你極大的捆綁,那不是神的上好。
 
同學的羨慕
 
我在美國的時候,有幾個大學時的好友,他們現在在台灣的政商界都非常有名,事業做得很成功。我們大概二十五年沒見面了,他們到美國來跟我見面的時候,他們的第一句話:「啊!麗珍啊!怎麼變這麼胖?小心你老公跟人跑了。」然後我們談了話,她們真的保養得很好,每兩年要到日本去拉皮,還告訴我怎麼拉脖子……。她們所說的真的離我很遙遠;然後,我們就這樣談談話,半個鐘頭後,她們每個人都流淚了,每個都說:「我們好羨慕你,你怎麼會這麼安息?怎麼能這麼滿足?」她們那麼的注意自己、妝扮自己,還心裏擔憂得不得了,每天晚上一定要吃安眠藥,她們說一個晚上能睡五個鐘頭就夠好了。我說我是從主得著這麼大的福份,真是安息,所以才心寬體胖啊!然後我給她們看我弟兄的照片,他們都驚呼說:「啊!他怎麼比以前還要英俊!」我說:「那你的意思是說我怎麼啦?」她們說:「我跟你講,你不用漂亮,你實在太好了,我好羨慕,我若能從頭開始,我也要走你的道路,地上真是沒有人像你這樣地有把握、有自信、這樣穩妥!」沒有別的,因為我有主!
 
若你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你要祂的旨意,祂必在這些事上為你成就。你要知道,你的婚姻能真正幸福美滿,是因為有神在其中;當神在其中,你們能一起愛主,神就能替你們持守,直到那日。我們也看到很多弟兄姊妹,彼此雖在一起,可是屬靈光景不在一起,都各自愛神,各自事奉,這不算健康。盼望從起頭就看見,神必須在你們中間,成為你們的調和,你們兩個同有一個方向,與神合一,結果就有真正的合一。
 
交通來顯明
 
前面第一講到要奉獻,奉獻是給神插手的機會。你不奉獻,神從來是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祂不強迫人做事;當你奉獻了,神就可以插手,祂就名正言順可以來服事我們。我們的神是服事我們的神,是愛我們的神,為我們預備的神。
 
第二是交通,交通是尋求幫助,也就是在身體裏,藉著年長聖徒的交通和對你的照顧,你要非常鄭重地在神面前經過。我們常常覺得弟兄要主動,姊妹受一般環境及世間的作法,都覺得應該要被動。但是我覺得,其實你們也可以尋求,若是你們覺得有合適的弟兄,盼望你們找合適的姊妹或前面的姊妹,把你們自己所經過的禱告和感覺交通給她們,我相信藉著身體合適的交通,會有更好的顯明。這時候姊妹們必須學習等候和信靠,相信神的主宰,信託身體的服事,絕對不要有一個情況,一直留在自己所謂的禱告、求主來顯明的情形中。然後有很多的狀況,都認為是神顯明了:「喔!他看了我一眼,這就是了……。」你懂我的意思。我看過好幾個姊妹,很內向、很保守、很矜持。三、五年了,就一直在那裡禱告,到後來,精神都出了狀況,非常的苦,陷在那種不能自拔、為難的狀況,甚至埋怨神。不應該這樣,你要學習活在神面前,要快一點,只要有感覺或有什麼,就交通;若是對方沒有意思或對方早就有對象了,你就不需在那裏繞圈子。真正的顯明是在身體裡,是在交通中。
 
弟兄的態度
 
弟兄們,我非常非常鄭重地說,你們的得勝,就在於你們應該要娶在召會中的姊妹。你們若去尋找外邦人,這是個墮落,我不是隨便講。你要知道,婚姻要有屬靈程度的相配;你們如果不相配,要花多少力氣啊!你只有被拖下去,要帶她上來非常困難。主預備了這麼多好姊妹,情形都非常匹配,不要尋找外邦人。所羅門王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到後來連國都亡了,這是因為外邦女子的引誘。
 
姊妹的態度
 
姊妹們若有外邦男朋友,要顯明這個婚姻是不是主的旨意,就看你能不能把他帶得救。沒有得救的外邦人,你要相信就不是神的旨意。因為信和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
 
我們也看過好幾個姊妹,至終因為家裏的要求,她必須嫁,她也實在不願意嫁給外邦人,但至終還是嫁了,我們只好讓她去了。經過了三十年,她只能偷偷摸摸地來聚會,到現在仍然如此。我們也看過很好的例子,姊妹把外邦男友帶得救,因著他看見你的好表現、看見你身上高超的美德,結果同心走生命的道路,成為美好的見證。也有的姊妹有了外邦的朋友,開始也覺得不是很合適,但卻一直怕失去他。不要怕失去他,要他怕失去你才對!你怕什麼?你有主耶穌!你比他高多了!你怕什麼?我在想,主都能從石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來,你怕什麼?你要信主會從石頭為你興起一個弟兄來,你裏頭要有一個堅定:在我裏面的比世上的都大,還有什麼我不能做?只要我是一個要神的人。你要放下自己,神能給你一個超乎你所求所想的。
 
我一再強調這句話,你要去經歷。所以,他若是外邦人,你非帶他得救不可;若不得救,你要認識,這不是神的旨意。若我們有這樣的心態、有這樣堅定的認識,主會給我們有好的帶領。而且我相信我們這些服事者,在服事的過程中,都能給你們加力。這都是我們曾經走過的路,盼望你走得好,你就成為別人的榜樣;你走得好,後面的人就能快跑跟隨。盼望主在這條路上給你們顯明,願在召會中,有很多的家,一家一家地來事奉神,這是最寶貴的,也是最榮耀的!
 
(李林麗珍 姊妹青職特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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