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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5
「你死了,平板就我的」:一起撞車事件帶給我的啟示

今天我一進辦公室,同事就問我:「你知道有中學生為了手機推同學去撞車嗎?」

「我知道。」我說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呢?」他聽起來非常在意這樣的事情。
 
我完全理解,因為他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他很愛自己的孩子,不願意他們受到同樣的傷害。
 
這起事件的詳情是這樣的:
 
在新北市的鶯歌區,有一名中學生因為同學有7吋的平板手機,很大,很令人羨慕,所以放學時就硬拉著對方一起繞路回家,還說:「你要是死了,平板和現金就是我的了!」
 
誰聽到這種話,不會嚇得皮皮挫呢?但說歸說,不會真的做吧?
 
想不到正當一輛小貨車接近時,這名中學生真的將這名可憐的同學推去撞車,導致對方重傷,下顎和鼻子幾乎全毀!
 
被害同學的母親氣到發抖:「怎麼會有這樣的小孩!根本是蓄意殺人!」
 
雖然這名中學生辯解說,不是真要殺人,是開玩笑的,但即便行為上是開玩笑的,他說過的那番話還是令人怵目驚心。
 
他雖然還是半大不小的孩子,卻已經有了大人世界的觀念:
 
「某某人要是死了,天下就是我的了!」
 
「某某人要是死了,他的太太和財產就是我的了!」
 
 
該怎麼想這樣的事呢?3C產品使用過多的後遺症嗎?還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
 
或許都對。但最後還是要回歸人性的本質,去挖出那個最根本的東西。
 
聖經上的十誡,最後一條是這樣說的:
 
「不可貪愛鄰舍的房屋;也不可貪愛鄰舍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7)
 
這一條表面說的是不可以貪愛,但真正要點出來的卻是人有貪愛的問題。正因為人都是貪愛的,所以才要告訴你「不要貪愛」。就像遊客如果很有公德心,觀光景點就不必掛出「請勿隨地大小便」的告示一樣。
 
貪愛,就是自己已經有了還不夠,還要別人的,還要更好的真正知足的人少之又少。
 
可是這一條律法,真正要談的又不僅僅是貪愛那麼簡單而已。我們貪愛鄰舍的所有,意思就是不愛鄰舍,要從他那裏剝奪屬於他的;因此你再往下挖,就會發現這條律法真真正正要點出的,乃是我們需要正面積極的「愛」。律法說你我不可以貪愛鄰舍一切的所有,意思就是你要愛鄰舍,如同你愛自己一樣。
 
為甚麼會推同學去撞車?從一面說,可能是被手機沖昏了頭,或者隨便拿對方的生命開玩笑。而從另一面說,其實就是愛人愛得不夠。你如果愛同學像愛自己一樣,就不會認為在大馬路上推人是一個好的主意。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為“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以及任何別的誡命,都總括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裏面了。愛是不加害與鄰舍的,所以愛乃是律法的完滿。」(羅13:8-10)
 
愛的誡命總括一切其他的誡命,愛是最大的誡命,使整個律法得以完滿。
 
愛也是不加害與人的;不愛人,所以不看重同學的生命。
 
如果是自己或自己的弟弟,就會愛得比較多,推人撞車的玩笑可能就開不起來了。
 
所以,一個中學生能拿生命輕易開玩笑,是不是平常接觸了太多的冷漠和仇恨?我真心建議這個孩子的父母,看看他平常都在接觸甚麼,或者看看自己平常都在幹甚麼,讓孩子看了甚麼。
 
按著聖經,人是一個器皿,可以盛裝東西。年紀越小,越像是一個器皿,你給他甚麼他就填進甚麼。所以不管安排了再多,最後你還是要給孩子安排在一個有愛的地方,在一天或一週之內,總要有一個這樣的地方可以讓他去填滿自己。沒有充分的愛,你不必想他長大後能好好地和人相處,不是為難別人就是被別人為難,或者被自己為難。
 
 
最後說個故事。
 
從前我曾經去過一個地方聚會,那裏的基督徒傳福音到一個地步,把兩個沒人管沒人愛的孩子帶到教會中來了,不但管他們吃,管他們玩,還管他們的心事。
 
後來他們有一次忍不住不乖起來,別人在會所裏聚會,他們卻偷偷溜到外頭的庭院鬧了事,把社區的花盆打破了一大堆,被憤怒的住戶團團包圍。住戶們幾乎要為了這件事,當場把整個教會趕出去了!
 
可是這時候,兩名年輕的弟兄衝出去保護他們,淚流滿面地告訴住戶,這兩個孩子沒人愛,但教會願意愛。他們還不夠好,可是他們因著跟著哥哥姐姐們讀聖經,唱詩歌,正在慢慢改變他們的生命,和以前已經有很大的不同,請再給他們多一點的時間。
 
這些弟兄們是這樣的情辭迫切,最後包括里長在內,原本來興師問罪的住戶們也都哭了。
 
我從那兩位年輕弟兄的身上看見了愛。有這樣的愛,所以那兩個孩子仍然有盼望。
 
愛是你裏面生命的彰顯和流露,不是外面表演出來的行為,更不是老師吩咐就能執行出來的東西。單單想要愛人,而沒有愛的生命來供應我們,那是不管用的。然而,當我們要愛人並且成全律法,愛的神就很願意在教會中,用祂的生命來供應和變化我們。
 
小孩子,最好從小帶到教會來,教會也要有預備,給他們扎扎實實的愛和成全
 
愛是最大的誡命。
 
這就是我從幾乎奪去一個寶貴生命的手機撞車事件當中,最後的領悟和最大的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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