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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初信造就:讀聖經(一)四個基本原則
 
聖經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讀的。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它給我們看見神在已往的時候為我們作了多少事,也給我們看見神在已往的時候曾如何帶領了人。我們要知道神為我們豫備的是多豐富、多廣闊,我們就非讀聖經不可;我們要知道神如何一步一步的帶領人,我們也非讀聖經不可。
 
每一個要認識神的人,都應當好好的讀神的話。每一個信主的人,一開始就要知道讀神的話的緊要。
 
神現今對人說話的根基,都是根據於祂已經說的話。神難得對一個人說祂聖經裡所沒有說的話。即使一個人屬靈的路走了相當遠,神有時會給他啟示的話,那話也仍是神在聖經裡已經說過的話。所以人如果不知道神已經說的話,就不容易得著神的啟示,因為他缺少給神說話的條件。神如果要藉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也是根據祂所已經說的話。我們如果不知道神已經說的話,神就不能藉著我們去對別人說話,我們在神面前就成了沒有用處的人。
 
因此,我們需要豐豐富富的把神的話藏在我們心裡。青年應當趕緊花工夫在神的話語上,以便在中年的時候,在老年的時候,能有豐富的話語,可以供應自己,並且供應別人。
 
 
讀聖經有四個基本的原則:
 
第一、發現事實。
第二、要背,要記。
第三、分析、綜合和比較。
第四、神的光照。
 
讀聖經的時候,總要按這四個次序。第一,是你把聖經裡的事實尋找出來。第二,你就把這些事實記牢、背熟。你得看清楚神的話是怎樣說的,然後要記住,不能漏掉,不能含糊,否則就沒有用處。第三,要把這些事實分析、綜合和比較。當你在神面前能將這些事實分析得好、綜合得好、比較得好的時候,你就有機會可以得著神的光照。
 
(一)原則
 
聖經中包含了許多的屬靈的事實。如果能在聖經裡讀出事實來,那就已經得著一半以上的光了。因為神的光照,是光照祂話語裡的事實。發現事實,是讀經一半的工作。我們讀聖經,一定要把事實搜尋出來。比方說,地心吸力是一個事實。在牛頓以前,一直是有地心吸力的,但是幾千年來,人都沒有發現。等到有一天,牛頓睡在樹底下,一個蘋果落到他面前,他纔發現地心吸力的律。所以問題不是有沒有事實,問頭是這事實有沒有被發現。
 
舉例來說,聖經裡面所說的,和聖經裡面所不說的也有很大的關係。有的地方說,有的地方不說;有的地方這樣說,有的地方有另外一個說法。同一個字,有的地方是用多數,有的地方是用單數。聖經裡,有的時候注重到主的名字,有的時候注重到人的名字。有的地方,把年數說得相當清楚,但是有的地方,許多年數都不講,好像忽略了。諸如此類,都是我們所說的「事實」。
 
一個會讀聖經的人,在神面前總是一個仔細的人,不是粗枝大葉的人,不是攙雜的人。聖經是一點一畫都不能更改的。神的話這樣說,就是這樣。神的話一說出來,你就該知道神著重的點是在那裡。有許多馬虎的人,聽人的話聽不準,讀神的話也讀不準;神的話著重在那裡,他們讀不出來,那一個竅在那裡,讀不出來。所以,你第一要學習找出事實來,然後記住,進一步再分析、綜合、比較,你在神面前纔有光。這樣,自己有供應,也能供應別人;自己有餧養,也能餧養別人。
 
(如果你的時間不夠,就讀到這裡;時間還夠的話,底下有一個事例可以參考參考。)
 
 
(二)事例
 
我們在這裡不妨舉一個有點難度的例子,平常隨便讀過去,可能不會發現裡頭的事實。
 
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說:『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實際)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也不認識;你們卻認識;因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不撇下你們為孤兒,必到你們這裡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你們卻看見;因為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在父裡面,你們在裡面,也在你們裡面。』
 
按讀經的四個基本原則來看,這一段是甚麼意思?
 
第一是事實的發現,這裡面有甚麼事實?在這幾句話的上一段用『祂』字,下段用『我』字,代名詞更換了。第二,我們要記得這個事實。第三,分析。在這裡似乎有兩位保惠師,主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這『另』字的意思豈不就是第二個?『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就是說父賜給你們第二位保惠師;如果有第二位保惠師,那必定有第一位保惠師。主的意思是之前你們有一位保惠師,現在要另外給你們一位。
 
這第二位保惠師是怎樣的一位呢?就是指聖靈(那靈)。主說,這一位是『永遠與你們同在』的。主已經快要『去』,快要上十字架離開門徒了,但接下來這一位卻要『來』,並且『永遠與你們同在』。主耶穌後邊接著又說,『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世人不能接受祂,並且看都沒有看見過。而你們這些門徒呢?你們看見過祂,你們認識祂,因為祂要一直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好,這一個『祂』字就用到這裡為止。
 
下面一句轉過去就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我們分析一下,就看見主(我)要『來』,而另一位保惠師(祂)也要『來』,所以這個『祂』原來就是『我』。當主耶穌活在地上的時候,主就是我們的保惠師。當主在地上的時候,聖靈就在主裡面,主與聖靈就是一,所以後面才說祂來了以後,你們是認識祂的。然後主現在要死了,但主接著也要復活,並且還要回來門徒這裡。所以祂的整個意思是對門徒說,等一下你們就看不見我了(被釘死),再過陣子你們又能看見我(復活),而且這次我要住在你們裡面。前面是說祂要來,祂要住;現在是說我要來,我要住。所以『我』其實就是上面說的『祂』。
 
我們看見兩位保惠師著重點是不同的。第一位保惠師是說聖靈在基督裡,第二位保惠師是說基督在聖靈裡。說『祂』的時候,是聖靈在基督裡;說『我』的時候,是基督在聖靈裡。著重點雖然不同,但兩位其實就是同一位。沒有經過這些閱讀的過程,你很難發現原來這段聖經是這樣的意思。
 
所以讀聖經的第一個基本原則,乃是要發現事實。我們如果一個事實都不發現,就在神面前沒有光。不只是讀多少遍的問題,乃是在那多少遍之中找出事實來。這樣的事實,在聖經裡面有許許多多。一個人在神的話語上能豐富不能豐富,就是看他在神面前能找出多少事實。事實的發現越多,就越豐富。如果不能發現事實,只是囫圇吞棗的讀,結果就不知道是甚麼。
 
 
摘編改寫自:倪柝聲初信造就第九篇讀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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