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陳冠仲,目前在嘉義就讀大同技術學院視傳系三年級。
因著主的憐憫,我在班上認識了一位基督徒;在他細心地餧養之下,藉著簡單相信並接受神,我得救了。得救至今已經過了兩年多,現在要跟大家分享我信主得救的見證。
1.
「主所愛的弟兄們,我們應當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帖後2:13)
記得剛上大學時,是一個「探索生活」的大學新鮮人,心中充滿著無數的期望。開學不久,有一天在班上,我看到一位同學在跟另一位情緒低落的同學聊天。我好奇地走過去,聽見他們在談論主耶穌。雖然被開導的那位同學臉上一副不屑的樣子,但我在旁邊越聽越有興趣,心裏想著:世界上到底哪一個神是最大的?主耶穌這位神真的有這麼神奇嗎?
這個問題我思考很久,後來我接受了那位基督徒同學的邀約,前去參加一場福音聚會。聚會當中服事者說了幾個聖經小故事,雖然當時聽不太懂,但最後有說到「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聽完見證後,我裡頭有一種需要的感覺,最後就站起來受浸得救了。
其實我認識主耶穌以前,也有自己的信仰。那時候覺得無論哪一位神,只要你拜託他、敬畏他,能帶給你安心與倚靠的都是「好神」。聚會當天之所以會想受浸,是因為想說每個神都拜,就能得到每個神的保佑!當時沒有想太多,也沒有想到事後家人的反應會是如何,毅然主動告訴弟兄們我要受浸,還問了個天真的問題:「受浸要花錢嗎?」
那位弟兄用堅定的眼神回答我:「當然不用!神因著恩典白白賜給人,我們要成為祂的兒女,神不需要我們花錢。」
2.
「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裏面信了,就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有一次上體育課做暖身操時,帶我得救的那位弟兄剛好排在我旁邊,我問了他兩個問題:
「以前準備學測時有到廟裡拜拜,若沒有回去還願,他們會來找我嗎?」
「以前在廟裡求的平安符,把它扔掉會發生甚麼事情嗎?」
那位弟兄帶著信心告訴我:「你放心!主耶穌都跟他們『講好』了。」
我聽到他這樣回答,心中的疑惑與畏懼就退去了。感謝主,在我們受浸成為基督徒之後,身上有聖靈的印記,所以不管是「誰」,凡看得見有主的印記在我們身上的,知道我們是屬神的人,就不敢靠近了。當然另一面,只要不是神所喜悅的東西,也應當堅決地丟棄,好好清理舊生活。
3.
受浸後幾個禮拜,還不太敢向家人表明我成為基督徒的事,於是我向神禱告。一個月後家裡的人知道了,媽媽的反應很激動,也很懊惱,爸爸卻非常淡定;最反對的人是我奶奶,因為傳統家庭有拿香拜拜的習慣,而我竟然「途中更換跑道」。
面對家人種種的打擊,我內心十分掙扎,但我仍不放棄家裡的每一個人,也相信主的帶領並一直為他們禱告。羅馬書8章37節說:「然而藉著那愛我們的,在這一切的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現在家人慢慢地能夠接納我的選擇,排斥的聲音也漸漸淡去。一開始我也有過兼顧兩邊信仰的念頭,但得救後時常聯於召會生活,藉著聚會與弟兄們交通,漸漸的我對得救的真理越來越清楚,就不會輕易地搖動了。
感謝主,我們要相信神賜給我們的祝福。相信這位神,就是接受祂的生命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盼望,成為我們應時的幫助。正如希伯來書4章16節說到的:「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