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你不知道的路:談談「過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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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看重人的對錯,遠過於事情的對錯
人本身在神面前的對與否,與作事的對與否,是兩件事。人在神面前若是根本不對,就是作了一件好的事,在神面前也沒有甚麼益處。人在神面前若是根本對了,就是作了一件事是錯的,也不要緊。(但你不要誤會,這並非鼓勵你去犯罪。) 亞伯拉罕、雅各、挪亞、大衛等,都失敗過。亞伯拉罕作過許多的錯事;羅得只作錯一點。但羅得作錯一點,神就很算數,對他非常厲害;亞伯拉罕錯了不少,神卻對付得輕些。神看重人

他又沒道歉,我有需要赦免他嗎?
如果有一個人得罪你,讓你的心傷得很深,甚至損害到你實質的權益,那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不知道一般人會怎麼辦,也許是回罵,也許是提告,也許是報復。但對於信主的人,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七章是這麼吩咐的:「你們要小心,若是你的弟兄犯了罪,就責備他;他若悔改,就赦免他。若是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對你說,我悔改了,你總要赦免他。」 這就是原則。如果有人得罪我們,我們需要甘心樂意赦免人

【馬太福音讀經影片】我們一起讀馬太福音吧(3) 大衛的子孫
耶穌基督的家譜,開宗明義就告訴你:這一位是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應驗舊約豫言的那一位偉大人物。 大衛的子孫,意指祂是更大的所羅門,繼承大衛的王位與國度,在國度裡建造神的殿-召會(教會),並說智慧的話。亞伯拉罕的子孫,意指祂是更大的以撒,承受神的應許和福分,服從父以至於死,且從死裡復活,並從外邦人中娶召會為新婦。 太美妙了,一切都成了,不必我們作甚麼。現在就跟著我們的姊妹

忿怒和爭論,總是殺死我們的禱告與彼此的愛
在提摩太前書二章中,使徒保羅指出:「所以,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虔聖的手,隨處禱告。」 這句話,想必有一點人生經驗的人都能體會,因為你已經不是小嬰兒了,你知道自己是多麼容易就會忿怒和爭論起來,尤其在這個網路發達的時代,人人都可以是媒體和評論員,隨時都能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見解,也因此更容易火車相撞。如何在關鍵時刻停下,是值得我們一生學習的功課。 爭論是甚麼?保羅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 約翰福音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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