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一則社會新聞,有點心酸無奈,你看了嗎?
話說,一位住在淡水的80歲老太太,上週六前往一間土地公廟參拜,結束後她居然將百萬真鈔全數扔進金爐內,再用蠟燭點燃後焚燒!
唉唷,老太太,妳怎麼了?這是一百萬耶!
一旁的香客看傻了眼,連忙提水幫忙滅火。警方獲報以後,一共五名警員合力將鈔票從金爐內刮出,再帶回派出所清洗並晾乾,最後總算保住了八成的鈔票。
為甚麼要燒鈔票?老太太說:「這些錢是要給兒子的,但他都不回家拿!」她很想念兒子又見不到面,才會一氣之下燒錢洩憤。
原來老太太與兒子分居兩地,先前兒子提及說,要將媽媽送到養老院安養天年,但遭到媽媽拒絕,還要求兒子回家詳談。為了等候兒子,老太太還特地將畢生積蓄提領出來,未料這個「餌」還是釣不出兒子,讓老太太氣得大動肝火,不惜犯下損毀國幣的罪!
把媽媽送到養老院,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錯,相反的,或許在那裏老人家才能找到伴,並且得到真正良好的照護。很多孝順的兒女也是把父母送到養老院,並且殷勤地前往探視,這件事完全沒有甚麼問題。
有問題的,是當媽媽抗拒這個安排時,做兒子的沒有出面解決,或者說,沒有及時見面安撫母親。寂寞也是一種病,你讓一個病人等你又等不到,她的寂寞就不免要發作得更厲害了,能不認真看待每一次的呼喚嗎?
聖經告訴我們,要孝順父母,甚至把孝順列為十誡之一。而在新約時代,使徒保羅也提醒信徒:「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學著孝敬自己的家人,用回敬的奉養報答母親或祖母,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提前5:4)孝順是一門深奧的功課,很多人都做得不到位。但,還是得學,因為有許多的父母,把我們栽培長大,花得也不止一百萬。對他們來說,兒女們比一百萬重要多了......
學習安排自己的時間,學習把時間給人,不只是配偶兒女,不只是同事、同學、朋友,也要把時間拿出來給父母,因為他們凋零起來其實也是很快的,你一定能趕上最後一刻嗎?
「作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