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業餘發明家對一個汽車工業巨頭的專利訴訟。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相信他能贏,就連一貫支持他的妻子也爲了6個孩子的成長不得不離開他。
故事發生在上世紀50年代。發明家羅伯特·科恩斯(Robert·Kearns,1927-2005)的“眨眼雨刷”(intermittent Windscreen wiper)設計技術被美國福特汽車公司(Ford Motor Company)用陰謀剽竊。
訴訟過程中,他遇到了讓人眩暈的誘惑:福特公司提出從40萬美元到100萬美元再到3000萬美元的補償,為私下了結此案。
第一次,面對40萬美元的誘惑時,他的態度非常堅定:『如果讓這些人逍遙法外,我以後還怎麽教育孩子堅持真理?』
第二次,面對100萬美元的誘惑時,他的回答是:`『可以,但是有一個條件,那就是福特公司要在報紙上公開承認剽竊了我的發明。』
第三次 12年後,當福特汽車公司派律師告訴他,願意以3000萬美元談和解。而他也不再像當年那樣不顧一切,開始會考慮家人的感受,孩子們也已經從誤解到支持。
整理訴訟材料時他轉身看著孩子。
這時正值青春期的小女兒帶頭說:『不!爸爸!我們不要!』緊接著,他的大兒子對那個律師說:『請你出去!』
很顯然,他無形中爲兒女樹立的堅持真理的榜樣已開花結果。
無法支付巨額律師費用的他,只能埋首自學法律,法庭上,則由他自問自答去爲自己辯護。
法庭外,很多發明專利被侵權的小人物關切地注視著羅伯特一案的進展,他們把他看成是自己的代表。經過12年的努力,羅伯特·科恩斯勝利了。他的勝利不僅僅是個人的,也是群體的。的確,對很多人而言,這個成功的代價太大。但是,這不僅僅是物質上的成功或者名譽上的成功,這更是道義和信念的成功,這樣的成功是無價的,它帶來做人的尊嚴、價值和意義感。
誘惑之所以難以抵禦,原因在於它直抵人性的弱點。環顧當今許多短期成功者,缺乏的多是抵禦誘惑的能力。這往往是成為區分短暫成功與持續成功的鮮明標誌。
(文摘自網路)
註:羅伯特的故事在2008年拍成電影[靈光乍現(Flash of 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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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上也記載:主耶穌的仇敵也是三次試誘祂(包括:生活的試誘、宗教神蹟的試誘、和屬世榮耀的試誘。)。當第三次時魔鬼對祂說,「 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給你。(太四9)」
面對這極度的試驗 ,主耶穌斥責魔鬼,依舊站在人的立場上,而不自居於神的兒子 ,說道:「撒但,退去罷!因為經上記著,『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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