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道人生的難題:我為主,主為什麼還讓我遭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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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愛主的人來在一起,為甚麼還會吵架呢?
有時候你會不會覺得,奇怪,大家都是蒙主揀選得救的人了,為甚麼來在一起卻不是每次都那樣甜美,甚至相處起來還很痛苦呢? 是的,這種事確實存在,而且不見得發生在初蒙恩的肢體之間,很多看似老練的聖徒彼此之間也不能相合,偶爾還會擦槍走火。 但主耶穌完全知道這樣的事,祂容許聖經記下來。在腓立比書四章中,記載了兩位愛主的姊妹友歐底亞和循都基,她們在福音上非常熱心,與使徒一同勞苦;

十個最重要的禱告原則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禱告只是人向神說話、向神祈求;但在聖經裡,真正有分量的禱告,往往不是出於人的熱心,而是出於神自己的心意。凡是摸著神心意的禱告,都不是天然情感的發動,而是神先在我們裡面運行、感動、負責。

神的旨意是甚麼?
一般的基督徒,常常只在生活中細小的事上說到神的旨意,比如說這個職業是神的旨意,或者說那件婚姻是神的旨意。大家都說得很順口,但我們若仔細讀聖經,就可看見整本新約提到神的旨意時,主要是指著非常高大的事說的。 比方希伯來十章七節引主自己的話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主耶穌道成肉身到地上來,乃是一件太大的事,所以祂遵行神的旨意,絕不會僅是指

如何勝過撒但的控告
啟示錄十二章十節說,『...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這給我們看見,撒但有一個工作,就是控告我們,他這一個工作是表現在人的良心裡。一個人得救之後,他的良心就活過來,就開始覺得什麼是罪。撒但知道這一個,也知道聖靈常常叫神的兒女良心裡覺得有罪,在神的面前認罪、求赦免,所以,撒但就來作假冒聖靈的工作,於是在人的良心裡就有了撒但的控告。這乃是撒但對於神的兒女很普遍的工作,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 約翰福音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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