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裡有人問:「要怎樣才算愛一個人,或者被一個人愛?」
關於愛情和婚姻這類話題,就像把巨石丟進江水,每一次總是激起千層浪,畢竟對於「愛」這回事,人人心裡都有一種的嚮往。
於是有個人想了想,回了一條:「把對方的照片放在錢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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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可能是真的,當一個人不只把對方放在心裡,還放到錢包裡,那一定是對他很重要的人。
有個女孩子年輕時,獨自一人去湘西旅遊,不小心在山道上扭了腳,幸虧一位路過的男士照顧她,將她背在身上,走了很長的一段山路。
「那樣的年紀,愛上一個人,一段山路就足夠了。」
她的眼神看起來還是很迷濛,彷彿難以忘懷那段記憶。後來那位體貼的男士又陪她去藥局買藥,還在路上給她買好看的布娃娃。其實他也是隻身來湘西度假的外地人,那三天他每天都去酒店接她,送她,然後一起到景區逛逛。寂靜的星空下,他們背靠著背坐在山坡上聊天,最後她暗自打算要到他的城市去工作,找他,然後發展出無限的可能……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了他錢包的內容,女人的直覺告訴她,那照片裡的人,正是他最愛的妻子。
一個男人可以把十個女人放在心裡,卻只能把最重要的那一個女人放在錢包裡。
所以那份感情,才剛剛開始就無聲無息地結束了。
(改編自<<微信公眾號:凌小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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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只該把對方放在心裡,還得放到錢包裡,或者放到手指的戒指上,放到每日的噓寒問暖裡。但也不是放張照片在錢包裡,戴上戒指,說聲我愛你,你吃飽了沒有,摔疼了沒有,那就真的是愛了。
「丈夫也當照樣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愛自己妻子的,便是愛自己了。」(弗五28)
愛,是能愛到犧牲自己;愛,也是能愛到像在愛自己。除非你是自虐狂,否則把對方當作自己身體來呵護,一定不會錯。愛人如己,第一個要愛的就是妻子,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妻子真的就像是你的身體。
看看她,多麼美的一個女人,多麼美的身體呢。
你若要得著神,愛是最短路徑,使你免去迂迴。身外的東西,有蟲蛀、有賊偷、會朽壞,唯有藏在你心中,那基督無上的寶貝,是永遠不能朽壞,也不能被奪去的。共享這一份寶貝的你們,祝你們相知相守,互敬互愛,直到這份愛海枯石爛,超越時空直到天地更新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