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並述說自己素來所行的事。又有許多行巫術的人,把書拿來,堆在眾人面前燒燬了。他們計算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銀幣。這樣,主的話便強有力的擴長,而且得勝。 (使徒行傳十九18~20)
信息選讀:十八節說,『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並述說自己素來所行的事。』這裏的『承認並述說,』乃指最徹底、最公開的認罪。『行的事』原文也有『念咒』的專門意義,也許這就是這裏的意義。
按十九節,自然而然的,『有許多行巫術的人,把書拿來,堆在眾人面前燒燬了。他們計算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銀幣。』這燒燬的目的是要清除他們已往罪惡和鬼魔的生活。燒燬的書價共合五萬銀幣,每一銀幣約合一日的工資,我們能看見這些書很值錢。然而,這些書都被當眾燒燬了。二十節下結論說,『這樣,主的話便強有力的擴長,而且得勝。』 (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使徒行傳生命讀經》)
神是忌邪的神,絕不許可事奉祂的人跪拜任何偶像,因為偶像的背後,都有鬼魔藏著。所以我們信主歸於神之後,就要立刻離棄、棄絕一切金、銀、銅、鐵、木、石所刻製和塑造,大小各種形狀的偶像。
以弗所初信主的人,原來都是拜以弗所那裡一個大的女神。他們信主歸服了神之後,就把他們平素所存的邪書,堆在眾人面前焚燒。這是說明我們信主的人,在信主之後,都當將一切與拜偶像並邪惡之事有關的邪污之物,全都去掉。我們既是屬神、敬奉神的人,無論在我們身上的穿戴,或在我們家中的陳設,以及陳藏之物,都不該再有這些邪污之物的形跡。反而我們的衣著、裝飾,和我們的陳設、裝潢,都應該叫人看出我們是信主、愛神的人。(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生命課程卷一》)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阿,我讚美你,你的救恩臨及我,使我能夠離棄偶像、轉向真神。主,我既是一個屬你的人,就願意清除已往罪惡的生活,並遠離一切不討你喜悅的事物。主耶穌,求你天天得著我,使我的衣著、裝飾,和我家中的陳設、裝潢,都叫人看出我是一個信主、愛神的人,使榮耀歸給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