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二十三43)
信息選讀:路加二十三章三十九到四十三節告訴我們一個強盜臨死得救的故事。這是一個何等奇異的故事!強盜得救!我們都是以為:作強盜的人是應當沉淪的。得救乃是那些世上的善人所可得的。強盜也可以得救麼?真的,強盜可以得救,因為在這裏已經有一個強盜得救了。人能在一霎時之間—最短的時間內—因為信主耶穌就得救了。何等奇異的故事!何等奇妙的救恩!
福音的奇妙處,就是神差遣祂的兒子拯救罪人—不是義人。『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提前一15。)這與世人的思想,完全是相反的。然而,這是一個榮耀的事實。不管你的罪達到甚麼地位,基督都會拯救你的。祂並不因著你的罪棄絕你,反是因你的罪來救你。不管你是怎樣的人,你若肯來就祂,祂都肯拯救你。基督收留罪人,安慰罪人,拯救罪人。祂既然肯救這個強盜,祂也肯救你和我。
得救的強盜,他得救,並不是因著他有好處;因為他是一個強盜,沒有甚麼好處。沉淪的強盜,他沉淪了,並不是因著他的壞處,因為他得救的同伴,不過也是一個強盜,和他一樣。他們倆的行為原沒有分別。所不同的就是信心。所以,你們要看得清楚,得救和自己的好壞是沒有關係。他們兩個都是強盜,但是,一個得救,一個沉淪。他們兩個的職業,是相同的—同作強盜。在一生中間,他們是同走一條路的,他們所得著肉身的結局,也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在永世裏頭的光景,是完全不同、完全相反的。他們的死後有得救和沉淪的分別!這個分別,是從甚麼地方來呢?就是在最後的五分鐘。一個相信主耶穌,所以他有永生了;一個不相信主耶穌,所以他被定罪了。聽阿!得救和沉淪的分別,並不是因著你自己的貧、富、愚、智、高、矮、貴、賤、好、壞而定。得救和沉淪,就是看你相信不相信主耶穌的替死而定。
得救的問題,是應當在我們氣還沒有斷以先,就應當解決了的。強盜快死,但是他還沒有死;所以,他有機會得救。死了就沒有機會。主耶穌是會救罪人的,強盜都會救,祂誰不會救呢?所以,不要怕你的罪大,應當趁著你還有生命的時候,立刻來信主耶穌,在世人的面前承認祂作你的救主和主。(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與神和好》)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為著你的奇妙救恩,我要感謝你。我是個罪人,但你卻不因我的罪棄絕我,反而是因我的罪來救我;只要簡單的相信,我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主阿,我這個時候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拯救我,施恩給我這個罪人,叫我有永遠的生命,不被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