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加拉太書三3)
信息選讀:加拉太書三章的積極因素是那靈,消極因素是肉體。這裏的肉體就是墮落的人。人高傲,有肉體;人謙卑,也有肉體。同樣的,無論人守不守律法,都有肉體。就這面而言,人沒有差別。如果有一隻老虎,無論牠愛你或恨你,還是一隻老虎。同樣的原則,人若出於自己來愛來恨,他就仍是在肉體裏的人。我們需要這樣說:『讚美主,我不活在肉體裏。憑著祂的憐憫,我在那靈裏,不憑自己活,乃憑那靈而活。』
現在活著的,必須不再是我們,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神的救恩並非把我們從地獄救到天堂,從作錯救到作對,而是將我們從一個人位救到另一個人位,就是從我們的己救到基督。然而,我們太習慣在自己裏面。因這緣故,神必須在祂的憐憫和恩典中一再臨及我們,將我們從己裏面搶救出來,帶我們回歸基督裏。
我們已經蒙拯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遷入祂愛子的國裏;但實際來說,我們多次溜回己的老舊範圍裏,就如人回自己老家探訪一樣。每個丈夫都得罪過自己的妻子,每個妻子都得罪過自己的丈夫,這只是因為我們太常在肉體裏。這就是為何我們需要呼求:『哦,主耶穌。』這是脫離肉體、進入那靈最簡單的路。
我們前面總有兩個範圍—肉體的範圍與那靈的範圍,代表我們的兩種可能。我們可能前一刻在那靈的範圍裏,下一刻卻立即轉到肉體的範圍裏。因此,我們必須呼求主耶穌的名。甚至這樣禱告:『主阿,救我脫離肉體。我願意在那靈裏,但我快要發脾氣了。主阿,請幫助我;』還是不彀的。即使這樣禱告之後,我們可能仍會發脾氣。迅速轉向那靈的惟一方法乃是呼求:『哦,主耶穌。哦,主耶穌。』呼求主名真的有用。每逢我們這樣呼求,就立刻在那靈的範圍裏。
加拉太三章啟示那靈與肉體二者。三節說,『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我們都需要回答說,『主阿,憐憫我。我不願這樣無知,在肉體裏尋求成全。』然而,所有基督徒都有這樣無知的時候。我們發自肉體下定決心要作某事或不作某事,就是無知。說『我絕不會再…』,不該是我們所在的範圍。我們所需要在的範圍,乃是那靈的範圍。我們需要忘掉自己,因為除非我們留在那靈裏,否則不能為主作事或成為主所要的人。我們不該對自己有任何把握或信心。舉例而言,這意思不是說,我們無法愛妻子。好男人可以長久的愛自己的妻子。然而,他的愛可能只在肉體裏。每當我們想憑自己為神作些事,我們就在守宗教,且在肉體裏。
我們若守宗教,就會想要調整別人。倘若有人太快、太粗心,我們會勸他慢一點,謹慎一點。然而,我們若有正確的異象,就會看見我們不需要粗心或謹慎,也不需要快或慢,我們所需要的不只是教訓。我們所需要的,乃是藉著呼求主耶穌,接受那靈。神的經綸不是要我們棄惡行善而已;連孔子也這樣教導他的門生。神的經綸乃是要將基督這位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人位,使我們否認己,並跟從我們裏面—在我們人的靈裏—的基督。我們不該只是仰望天上的基督,也不該在我們心思的思慮和分析裏尋找祂。反之,我們應該轉向我們的靈,呼求:『哦,主耶穌。』(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為著實際、真正、真實的召會生活》)
你可以這樣禱告:哦,主耶穌!哦,主耶穌。主耶穌,感謝你,你拯救我,不是僅僅要我棄惡行善,更是要把基督這位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的裏面,作我的一切。主阿,我不要留在肉體的範圍裏,求你保守我一直藉著呼求你的名,而留在那靈的範圍裏。親愛的主,我不要再回到肉體的老家裏,我要操練時時轉向我的靈,呼求:『哦,主耶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