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加福音十八26~27)
信息選讀:當基督在地上的時候,有一個年輕的以色列人來見祂,問祂說,『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那一天,主耶穌並沒有照著通常的說法說,信的人就有永生。主說甚麼呢?主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這個少年人聽了,就很得意的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於是主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這個少年人聽了以後怎麼樣呢?他開始發現說,神要我作的我不能作了。加上的這一件,我是作不到的。他就憂憂愁愁的走了。他開始要認識自己,不是能,而是不能!
這就是基督要問難那少年人的目的,也就是要人知道,在人是不能的。我不是說基督要我們人人把所有的都賣掉纔能得救,祂乃是叫一切自以為能的人,認識自己到底能不能!神只願證明給你看說,人不能!人的生命是不能的生命,人不能!
我們傳揚基督又叫作傳福音,為甚麼是福音呢?是不是因為聖經中的命令比其他宗教要求得更高呢?不是!若是聖經只有更高的要求,那我們就是傳禍音。好像某種體育的考試,若只要求你跳過一尺高,則每個人都能從從容容的跳過去。若要求你非跳過一丈高就不及格,那就是禍音了。
神給我們的福音是甚麼呢?就是神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祂復活了,我們也復活了,祂就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叫我們活出祂的生活,遵行了祂的要求,這就是福音。福音就是神出的命令,神也在我們裏面來遵守!福音不是要你不可犯這個,不可犯那個,叫你好像一棵爬蔓的草,一直在地上爬,天天對自己說,不可犯罪,不可犯罪!這不是福音,這是禍音!是神到我們裏面來活,來遵行,這是福音!
我們不光是要看見我不能,更是要看見神能!那個少年官只看了自己不能,他似乎以為神也不能,所以只有憂憂愁愁的走了。不,神能。不要以為自己不能就完了,人不能是神能的起頭,是要顯出神能的時候。不是我們能,乃是神替我們,所以我們就能了。
生命換過了,自然外面的生活也就換了。因為我的生命是基督,所以我就能遵行基督的命令了。並不是基督的能力幫助我遵行基督的條例,乃是基督的生命在我裏面,替我遵行基督的條例。祂的生命在我裏面替我生活,所以我就能彀遵行律法。
以前在舊約的時候,是人用力去遵行神的命令;現在是神的靈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能以遵行。從前出命令的是神,出力量來遵守命令的是我們。現在呢,出命令的還是神,出力量遵守這命令的也是神。基督復活以後,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就是為著叫我們能遵守神的命令,這就叫作福音。凡基督所能的,你也都能,因為是基督替你,所以一切的問題就都解決了。(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因信而活》)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感謝你,你所賜給我的,是福音不是禍音;你不只要我看見我不能,更要我認識你能!親愛的主,雖然我憑自己無法遵守你的誡命,但我不失望,因為我有你活在我的裏面,凡你所能的,我也都能。哦,主耶穌,我承認我需要你,我要天天讓你更多進到我的裏面,作我的生命和一切,在我裏面完成神一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