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六23 因為罪的1工價乃是2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3永遠的生命。
6章23節 註1
工價是照著人的工作,按著公義而得的代價。在神眼中,人一切無神的行為都是罪,都是人的工作,所賺得的工價就是死。
6章23節 註2
死來自罪,是罪的結果。這裡所說的死,不僅是肉身的死和永遠的死,也是人日常受其糾纏的死。見五12註4。
5章12節 註4
死是人墮落的終極結果。首先,人的靈死了,至終,人的身體也死了。死與罪不能分開,那裡有其一,也必有其二。不僅如此,死不只是人將來在肉身上的痛苦,也是人現今每天所受的糾纏。
6章23節 註3
永遠的生命乃是指三一神自己的生命。由於神稱義我們,這生命已經分賜到我們裡面;還要藉著聖別和變化,擴展到我們全人,結果將我們模成主的形像,並帶進主的榮耀,使我們適合有分於祂榮耀的顯現。(西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