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你嗎?曾經,花了大半的時間在你身上...】
上周日去師大國樂社練〈北海小團〉。
好久沒練琵琶了,尤其是團練,有一種生疏…或是說,有點不好意思。
從高三愛主以後,我幾乎要忘記過去佔有我生命一大部分的國樂。
最近,突然想起他,我開始想拾回琵琶,想去聽聽音樂會。於是我和一位姊妹去中山堂聽了〈十指繁弦〉。
當我看著台上的台北市立國樂團,突然發現我居然也認識台上的四、五個人。
如果今天我沒有信主,是不是會像其中的某些人一樣,把國樂視為我生命中的一部份?除了賺錢養家以外,我是否會加入某個國樂團,作為人生重要的追求?
國樂對我的人生來說,到底是如何呢?
回家的時候,同去的姊妹問我,我以後會不會讓小孩學國樂?這個問題,像是把我心中的想法實際化了一般…
有那麼多次,我想著將來有了小孩,我要給他一個基督徒屬靈的名字,我要好好過召會生活,也讓他看見這個最甜美的生活,但從來沒有想過,要學國樂嗎?這是問題,也是答案。
國樂,我喜歡你嗎?
曾經,花了大半的時間在你身上~國小,國中,高中…,多少個早晨、下午、晚上,我抱著琴,坐在那裡。然而這些『曾經』,對我而言是什麼呢?
不知為何,對於現在的我,有點像是從未存在過一樣…我喜歡國樂,從過去到現在,其實從來沒有改變過…但是,自從上了大學,每年暑假,國家音樂廳的演出誘惑著我,但當我再停一停,問問自己深處的感覺,我知道,還是出外傳福音比較喜樂,參加召會聚會比較享受,與弟兄姊妹們一同配搭比較有價值。
當每次演出結束,舞台的燈光暗去,我們將琴收起,湧上心頭的,只是失落而已。然而,在聚會裡,我享受的是永遠生命的湧流,失落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喜樂與滿足。
我喜歡國樂,但我更愛我的主,更寶愛召會生活。因為祂是那更吸引人的,並且是存到永遠、永不叫人失望的。
『凡屬肉體的人盡都如草,他一切的榮美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話永遠長存。』(彼得前書一章2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