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我朋友在臉書上寫著「人的一生中,一定要當一次小三,要當過小三後才會明白愛一個人是多麼的淒涼!我們想要的人,並非常常可以得到...」
唉~!這些人是怎麼了?Orz..
我在一個被"小三"侵入後的家庭長大.. 在幸福家庭中長大的人,誰能真正瞭解像在我這樣家庭長大的孩子們,或大人的難處跟辛酸?而且這樣苦痛的傷害,精神的煎熬,是會延續多麼長久?這些立志要當"小三",希望經歷轟烈愛情的女孩們,真的深思熟慮過嗎?現在的人,都想「及時行樂」不知道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與影響.. 就模仿這世代的潮流!真需要神憐憫!我的朋友裏,有人正是"小三"進行式,雖然她是無意的介入他人家庭,但畢竟已然成為事實。我不認同這樣的行為,但是我並不厭惡她,也不唾棄她,更不背地惡言,只是不斷為她禱告。求神憐憫,她這樣行,只因為她還不認識神,我相信她所做的不是出於她自己,乃是撒旦罪的性情行出來而已。
羅馬書在7章18節說道:我知道住在我裡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記得聽過一個廣播節目,訪問到金智娟 - 娃娃,她年輕時也曾不小心當了人家的「小三」就正是她寫出那首膾炙人口的情歌「飄洋過海來看你」的時候,因為她困在三角的戀情當中,所有一切的情緒都抒發在歌曲裡..,但就算再是刻骨銘心的愛情最後還是無疾而終,所以她選擇離開。奪人所愛,與人爭奪愛,都不是真愛!她經過了一段很難熬的日子,最後,娃娃悔改轉向神,她得救了,成為基督徒。過正常的教會生活,現在出來為主做見證。因為.. 她找到真愛。那真正的愛-主耶穌。想到這,我裏面很有感覺的重新拿「希伯來書」13章來讀,這是講到關於實行教會生活的美德!
記得當我傳福音給碩班同學時,她笑著對我說:「吼~看妳們教會活動好多啊!這樣有時候想作自己想作的事情,想參加自己想去的活動就沒時間了耶。等老一點沒朋友(阿那是要等到老老老扣扣的朋友們都往生嗎?! XD)的時候.. 假如想要有活動,那再去教會找聚會活動就好啦!」(= =" 無言~!)
我想,未信主的人,乃因著世界的娛樂,遠離 神,又因著社交的繁複,愛、情慾、思想的自由而墮落(形成相愛就同居、出軌找小三、未婚就生子、不合就離婚.. 等各種問題)..
這些人誤會了基督徒!以為是被教條限制的跟被規定要如何如何行,所以很不自由。這是何等的錯謬!殊不知,我們基督徒,乃是真自由。
這樣說好了,當 妳/你 從沒吃過一樣東西,結果到了一個新的地方,吃了那一樣東西,發現其實很好吃,也很喜歡吃這樣的東西,妳/你 是不是覺得有機會還想去吃看看.. 這就是基督徒的教會生活,你一但吃了幾次,就深深被吸引了,不是教會外面的定規,乃是裏面生命的吸引。
基督徒乃是因為有正常教會生活(這不是只有外面的活動.. ㄟ.. 你如果是要找那樣的活動,請到各地大小公園.. 或者各大小社區的"老人活動中心"那裡,就可以找到了很多活動了哦!),這乃是正常的基督徒聚會,正常的喫喝享受主,才能得蒙保守。^_^
感謝 神,保守我一直在教會生活中,才不致被這邪惡世代思想的洪流衝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