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信:「我信神.
我學習信人.
我愛自己.
我接受自己的過去.
我不排斥自己的經歷. 」
指出別人不順眼的地方十分容易.
再順手指導他一條「生路」也不難.
但我愈來愈不喜歡做這個角色.
信仰應是自己負責的.
沒有人可以永遠背他人的十架.
「我是不是不愛他們? 所以當他們有錯時, 我不加以提點指責? 」
NONONO.
上帝從以前開始就給了我很多機會去taste﹑去行這個信仰.
祂沒有逼我走得很快.
祂什至沒有跑過來, 急著要跟我說應該要怎樣走﹑怎樣做.
祂相信我.
比我相信自己更多.
留意到自己也更不想去做街頭佈道, 把永生和上帝推銷出去.
因在整個過程中, 我發覺自己更關心的, 往往是他決不決志, 上不上教會.
而不是他這個人.
我有時什至會比上帝更心急的想要他信主!
噢, 多麼驕傲的人類!
都把自己看得比上帝更上帝了!
早前在想,
上帝給人的第一個不可思議的恩典, 就是「人」這個身份.
另一個無法想像的就成就在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所為我們換取的永生.
就是肉體敗壞後, 靈魂都仍可與天父相連的去處.
但過份把眼目投放在天上,
而不耕作地上的工, 這就說不通了.
在世上, 我們也不是信了主, 下一秒就馬上見主的.
‘They promise you heaven so that they can steal the world.’
在一個無神論者的facebook 中見到的.
這樣的論調亦不是無的放矢.
是不是把眼目投放在天上就可以逃避世上的責任?
我在世要做什麼? 怎樣才叫遵行天父的旨意?
怎樣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我的神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