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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如果我的大學重來一次:專訪楊秀儀博士
我出生在宜蘭縣冬山鄉,一般傳統中國人的家庭。外省人的父親最重視的就是孝順,所以家裏從小最看重的就是祭祖。母親來自台灣鄉下的家庭,從小被外婆拉去信一貫道,人家叫她發誓,以後再也不能信別的神,否則天打雷劈。
 
我母親因為害怕這個毒誓,一直以來沒辦法信主,但在我信主之後,照著神的應許,也靠著神的憐憫,她和父親都成為愛主的基督徒。 在我小時候,我的家庭就像一般人家,逢年過節祭祖,七月份也要拜拜。因為沒有固定拜的對象,算是多元信仰,說虔誠也沒多虔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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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傳福音時,常被人問到一個問題:「你那麼愛主,為何這麼晚才得救?」
 
因為從小我非常幸運,生長在一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那是一種平凡的幸福。唸書的過程也很順利,求學時代都是考上第一志願,只要我有準備,我就能達到好成績。小時候,也不是沒有想過「人從哪裡來」,「死後往哪裡去」這類永恆的問題,就像傳道書說的:「神造萬物,各按其時,使其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真的,我在國小四、五年級的時候,就常常想到永恆,想到生命和死亡,也想過人的源頭從何處來。
 
但是,臺灣的教育制度並不鼓勵我們想這些東西,因為「這沒答案啊!你就認真念書就對了!」我當時也受孔子思想影響,《論語》上說:「子不語怪力亂神。」所以,我就把我的精力花在認真念書。我一念書,就有好的回報,只要有努力,我總是名列前茅,是師長心目中標準的「品學兼優」。但其實我心裏是很空虛的,如同一位弟兄之前所說,人有兩種苦:「得不到苦,得到了也苦。」
 
我就是第二種人,我總是順利的得到同年齡人想到的東西,但我並不真的快樂,因為我很害怕失去我所擁有的。
 
得到了卻害怕失去所擁有的
 
國小五年級時,父母親為了我們的學業搬到台北來,我國中唸金華女中資優班,高中考上北一女,大學以第一志願考上台大法律系。大學畢業後我又順利通過了司法官和律師的考試,並且拿到公費獎學金,就出國去念書了。我先是念西雅圖華聖頓大學法學碩士,到哈佛研究一年,又去念史丹福大學的法學博士。對我來說,求學就像在爬梯子,我就一直爬,越爬越高。途中風景很好,但爬上去後又很怕跌下來,爬愈高,我愈害怕,怕摔得愈痛。
 
孔子曾說:「人生有三樂:父母健在,兄弟無恙,得天下英才而教之。」這些我在三十歲之前通通得到了。但同時,我一直擔心這些有一天會失去,尤其深怕當我父母一去世,我的幸福就破滅了。我弟弟是登山隊的,我也很怕他有一天爬山出山難了,因此我每天都活得戰戰兢兢,我認為不要讓幸福失去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愛。
 
舉例來說,小時候家裏養了一條狗死了,我就非常傷心,還寫了一篇弔狗文。以前我每次吃便當,剩下的菜餚都會帶回家給牠吃。但牠死後,我每次吃便當便開始哭,一到吃飯時就埋在桌下邊吃邊哭,別人都覺得很奇怪。而且我都會想辦法把便當吃完,因為狗已經不在了,不會再幫我吃剩菜了。從此我就再沒有養狗了,因為我發現代價太大,狗有一天會死,一死我就會整個人崩潰難過;到後來,上大學後也不敢交男朋友。我外面雖然光鮮亮麗,裏面卻有許多光景和故事。我盡量不去愛,最好愛的範圍越窄越好,免得帶給我痛苦。
 
在即將登頂的時候遇見了主
 
等我唸到博士後,已經再沒甚麼學位可唸了,我心想:「我就快要自由了。」因為一個人若唸到史丹福的法學博士,人生也不太會失敗。我這人的驕傲正要到達頂點,就在這時,主來尋見我,我就認識了祂,那已經是一九九七年的事了。
 
在那之前,我求學過程都很順利,根本沒有想要信主。我一進台大時,班上有很多基督徒,而且許多都是愛主的基督徒,熱切向人傳福音。有一個同學就向我傳福音,但我當時完全不相信。那位同學告訴我,我們一定要認識真神,這位神比我們的父母還大。
 
一聽到這裡我就卡住了,完全無法接受。因為照中國的孝道來說,一定是父母最大,當時我直覺反應就是:「這是哪門子的東西?」在我,一定是孝順父母優先。所以福音內容中,我最無法接受的就是神比父母還大。我認為人一定要孝順父母,尊重源頭,父母就像天一樣。但他們卻告訴我,神就是源頭,比你認為的天還大,這使我非常難接受。
 
我大一時就聽見了很正統的福音,並沒有接受,但是朋友們都沒有放棄我。
 
直到一個大契機臨到,一位女同學向我傳福音,現在成了法官。
 
當時她告訴我:「現在有一杯白開水,如果喝下去永遠不死,你信不信?」
 
我馬上回答,當然不信。
 
她就說:「那你喝了會不會怎樣?」
 
我說:「倒也不會怎麼樣。」
 
「那你為何不喝呢?你喝下去,我若是說對了,你就永遠不死;我錯的話,你只不過喝了一杯白開水。」
 
「這樣的話,你願不願意喝?」
 
於是我回答。「那就喝啊!」
 
她立即說:「好,現在不是喝水的問題。我現在帶你禱告。我說一句,你就跟著我說一句。」
 
後來我才知道那就是決志禱告,她講的時候,我腦袋根本無法相信。第一、我福音接觸的很少,甚至沒有聽過一個人叫耶穌。我也不知道祂上十字架,第三天復活,那對我來說根本是個神話。所以即便跟著她禱告,我依舊不相信。
 
但最重要的是,講完以後,她向我宣告:「楊秀儀姊妹,恭喜你!神已經住在你的裏面。願你平安,神會一直與你同在。」
 
前面的禱告詞我都不相信,但她後面的宣告令我感到稀奇,有一個神「住在」我的裡面?我就把這件事記在心中。後來有人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都不清楚我到底是還不是,因為我不信,但我禱告過,而神已經住在我的裡面!這事發生在我大四時。
 
後來我到美國西雅圖時,曾接待住在基督徒家庭裡,但他們週日並不去教堂。理由是如果將來死了以後,是要跟教會裏那些不喜歡的人一起在天堂,那寧可不要去。在當時我也以此為理由,認為基督徒都是一些無趣甚至失敗的人而一直拒絕福音,但現在信主之後,我有完全不同的領會!過教會生活是來「經歷神」,而不是來交朋友。我們的眼目要看「基督」而不是看「基督徒」。基督徒非但不是完人,反而從聖經來看,信主的都是瞎眼的、瘸腿的、長痲瘋的,這些人都可以來到主的宴席。這正是「恩典」(grace)的原則,當你看見連這些人都進到召會生活中,你就會發現神的愛真是無限量的。所以神不選人,選的都是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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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突如其來的大考驗
 
大四畢業後很順利,我甚麼都考上了。當時就想,我只要很會念書,賺很多錢孝順父母,這樣就很好了。後來我到補習班教書,一個禮拜的薪水是七萬塊,差不多現在一個月的薪水。然而有一天,母親發現自己的乳房有腫塊,告訴我們這消息。我們聽了都很緊張,打算送母親去住台大醫院,但台大排不到病床。母親之後陸續再去檢查,醫生說:「這樣好了,你去排病床,我們準備開刀,先把乳房的腫瘤拿下來看。如果是良性,那就沒有問題。如果是惡性,我們就立即做全乳房的根除術。」
 
那之後,我們等病床等了一個月,過程中我很焦慮,就開始想:雖然每次考試都考第一名,也賺很多錢,一個月二十幾萬。但遇到這種生老病死,我卻一點辦法也沒有。人慌了就會求神,我第一個就想起我朋友說,有一位神住在我裏面。
 
那時我就禱告說,「住在我裏面的神啊,求你幫助我母親,如果你把她醫好了,以後我就天天禱告。」
 
但我仍怕自己有所遺漏,第二個就想起一般台灣人拜的神,我就跟它們說:「如果你們醫好我母親,我就初一、十五吃素。」
 
最後我仍怕有所漏,我就許下第三個禱告。「如果母親醫好了,我就去作好人好事,每個月捐錢給貧窮的小朋友。」
 
我當時的三個禱告可以說是一網打盡,基督也有,民俗也有,好人好事也有,因為自己實在很慌亂。在補習班上課時,許多同學都在下面問我說:「你出了甚麼事?為何你的臉色看起來如此蒼白?」
 
一個月過去了,我母親順利排到病床。那是一九九O年,在那個沒有手機的年代,我爸爸還在宜蘭當老師,未能趕回來。當住院的東西都備齊後,我們心裡很是忐忑。但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如果人家問我人生最快樂的是哪一天,我一定會說是那一天。
 
那天,我們去了台大醫院後,一位年輕醫師走來說:「現在我為你抽一點組織,若是化驗結果是惡性的,我們就直接準備全切除。」他就抽了一管黃色的組織液出來,然後請我們等一下,進去了。過沒多久,一群醫生過來,在我母親身上按壓一番,再請我們等一下,又進去了。後來主治大夫來了,也按摩了一下,就只丟下一句話:「出院!」
 
我們急著問到底怎麼回事,因為我們可是排隊排了一個月了。他就告訴我們,沒有腫瘤了,要住甚麼院?開甚麼刀?
 
所以我們早上十點入院,十二點出院。走出醫院的時候,我心情好輕鬆,天是如此的蔚藍。這是第一個神在我母親身上作的神蹟。
 
但我沒有因此就相信了,因為我當初許願許的太廣了。從此,為了信守諾言,我就開始天天禱告,禱告的內容多半還是圍繞在我父母的健康,因為他們就是我的天;我初一十五也吃素,只是吃不到兩年就沒吃了,我也去捐助小朋友。
 
那時我一直在想,這到底是巧合,還是神應許我?
 
被神追求了將近二十年
 
我信主的經過可以說是百般波折,多方驗證,我並不是一個心思非常單純的人。我常在思考我到底要不要信這位主,常用理智去分析祂,卻不去信祂。過程中我也沒去了解祂,但是我常常去問,因為怕自己信錯了,也想證實這世界上其實是沒有神的。後來才發現,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偏見。
 
直到一天,我看見一個哲學家的名言,他的話打動了我:「從哲學推理來說,你必須信神。」其中提到如果神是假的,信神之後,你頂多當了一輩子的好人;如果這位神是真的,即便它的機率是萬分之一,不信的人損失的就是永生。所以擺在我面前的,最差的結果是當一輩子的好人,而最好的結果就是得到永遠的生命,我還選甚麼呢?答案早已呼之欲出。因此,這個哲學家的推理,對我影響非常大。我對我自己說,就算沒有永遠的生命,我也做了一輩子的好人,為何不信呢?這實在穩賺不賠阿!一切的答案,都讓我不得不信這位神。
 
因此我從一九八六年進大學,主派一位同學向我傳福音,一九八九年我做決志禱告,一九九一年母親生了病,我經歷了一次神蹟,最後到一九九七年我成為基督徒,這中間整整經過了十一年,可見我是多麼頑梗、悖逆的人。對我來說,沒有簡單相信這回事。但是感謝神,我真是經歷祂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想想看,若是人來追求另一個人,可能追求到十一個月,對方沒反應,你就放棄了,但神居然追求我十一年之久!
 
後來一九九七年,我到美國去念書拿博士,經過主手巧妙的安排,我住在一位愛主的姊妹家裡,在那裡我主觀地經歷了這位神。遇到主之前,我所有的相信都需要理論及根據,但遇到主之後,那一切對我而言都不再重要。遇到主之前,我可以告訴你聖經有一百個漏洞(我當時自己認為),譬如聖經為什麼不記載恐龍?恐龍是地球史上的鐵證耶!但當我信神之後,我就會告訴你:「聖經的中心線是神和人,恐龍算哪門子東西?」所以當我那年主觀遇見神後,我才清清楚楚成為一個基督徒。
 
成為基督徒後,我很喜歡神,但總覺得我認識、我相信神就夠了,受浸、去教會就免了吧!所以我一直拖到到二OO五年才受浸得救。現在我遇到讓我失去耐心的福音對象,就會想想過往的經歷,因為當時主也是這樣容忍我。
 
二OO五年受浸之後,我開始過召會生活,並且逐漸「認識」真理,「經歷」活神。有一次我去參加國際研討會,那是一個關於生命倫理的研討會,很巧的是,有一位從荷蘭來的主講者是天主教的神父。因為他是神父,我當時也剛得救,所以就找他聊天,談到了信仰。當我告訴他我是基督徒、信主耶穌時,他就非常驚訝,說:「這非常少見耶,你們學法律的也會信主啊?你們不是都要看證據嗎?」因為當時我的身分是法學教授。
 
我就告訴那位神父:「鐵證如山啊!神是確實存在的,不管人承不承認,神就像太陽一樣存在。如果你問任何一位小孩,這世間上有無太陽,我相信答案是很明確的。祂是真理,是百分之百的真確,並非我的自我催眠。」
 
今天對我們作研究的人來說,如同歷史上的哥白尼,在他之前,世人都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陽繞著地球轉,但哥白尼發現了其實地球是繞著太陽轉。即便他的理論與當時的潮流和價值觀相反,他仍舊照著真理來說。這就是我的經歷,我一直否認有神,但當我信入祂,接受祂作我的生命,我真真實實地遇見祂後,宇宙有神是個不容否認的真理,這位創造萬有的神,祂要作人的生命。你信也好,不信也罷,我都必須要訴說這個事實。
 
成為一個自己最討厭的中年黃蓉
 
然而從一九九七年到二OO五年之間又發生甚麼事呢?我後來覺得自己有主了,又有世界上的學歷,這樣就夠了。我雖然看見了基督,卻沒有看見召會,一個有基督卻沒有看見召會的人,這是最危險的。我還記得我當初認識主後,內心非常高興,還寫了一封信給我的先生說:「恭喜你!你將有一個更棒的妻子。」
 
我以為信神後,就會有神的性情,其實差的遠哪。我當時甚至認為,以我這麼優秀的人,只有神才配得上我,我就很願意和神有私密、垂直的交通,那召會生活呢?我左看看,右看看,總覺得這群人配不上我,有點像靈修派的人,只強調他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當時的我沒有看見基督身體的重要。
 
回國以後,我並沒有特別去找工作,人家請我去演講就去了,居然在我演講完後,有人直接提供我一份教職的工作。所以我人生中也沒求職過。一切都太順利了!我當時很驕傲,就如同現在許多高級知識分子一樣,滿口仁義道德,講得很高,但實際活出來的卻很低。
 
當時我覺得今天我是一個法學博士,出國前就可以去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月薪最少二、三十萬。我又在補習班教書,週薪七萬,月薪就二十八萬了。然而我回國到學校教書以後,薪水只有八萬,比出國前的更低,所以我覺得,像我這麼高檔的人才,國家卻只付我那麼少錢?所以我很斤斤計較。
 
印象最深的是當我在美國時,曾有人以時薪八千元請我去作「專家證人」,提供台灣的相關法律規定,但等我回國去政府機關開會,兩個小時後,他們才給我兩千塊的車馬費。我心裡就想:「我的時薪是八千塊,你才給我兩千塊?」所以,我當時去開會都不特別準備,因為這兩千塊不配我準備。如果你要我努力準備的話,至少要給我八千塊。你看,當時我的心是多驕傲!別人請我演講,如果給的錢很少,我就會故意講很短;如果對方又要求:「老師,請給我們投影片跟講稿。」我都會一律回絕。
 
這就是撒旦的原則,世界的原則,一切都是買賣,一切都是在交換的基礎上。我現在回過頭來看,真的非常不可思議。我以前真的非常會算計,所以最後自己都很討厭自己。我年輕時喜歡看金庸武俠小說,人家以前都說我很像黃蓉,非常聰明。在我受浸前,我發現自己愈來愈像「神鵰俠侶」中的黃蓉,而不是「射鵰英雄傳」裏的黃蓉。射鵰英雄傳裏是年輕時的黃蓉,很可愛,她的聰明都幫助別人解決問題。神鵰俠侶中的黃蓉則非常世故,很會算計,我非常討厭她。然而,每當我照鏡子時,都發現自己已經逐漸成為神雕中的黃蓉,太會算計了,連我自己都討厭。偏偏我在學校又教倫理,看的書都是德行、倫理有關的,課堂上講的很好,但一項我都作不到,眼睜睜看見自己成為一個自己都很討厭的人。
 
就在這個時候,我決定找教會。
 
我的得救百分之一百是神做的
 
我先後去過懷恩堂、靈糧堂、信友堂,人家告訴我哪一個牧師很有名,我就去。我一坐下來聽他講三秒鐘,就會下一個結論:「哈!我講得比你還好!這種牧師也希望我來聽,不可能!」
 
「哼!這個老掉牙了!」
 
所以我一直找不到教會,就順理成章不過教會生活。但我又看見自己不行,就跟主禱告。人真的不能隨便禱告,因為我禱告兩個月後,我就受浸了。神把我帶到台北市召會一會所去受浸。那是當初我在美國非常照顧我的姊妹,在沒有預告我的情形下回到台灣,那天她邀我去主日聚會,我就在一會所受浸了。
 
想起我剛回台灣時,曾去過我們中間的會所,聚會裏大家很火熱,又要禱告,又要開口,我當時非常不適應,覺得好吵喔,就心想:這個地方我不喜歡。然後大家都要起來作見證,對我這種內心驕傲無比、表面卻顯得低調的人來說,實在很難以接受。並且,他們一講完話就說「阿們」,我就心想:「一直阿們、阿們的這地方的人是不是在搞催眠阿?」我的批評和質疑非常高,所以都一直冷眼旁觀他們。
 
然而最後,我卻在一會所受了浸,我就跟主說:「主啊!怎麼帶我到這裡受浸?」所以我的得救百分一百是神作的。若是照我的人性來選,我絕不會選這家。
 
我在一會所受浸完後,開始過召會生活,週週都有申言聚會,我就受到了肢體的供應。之前我看那些牧師都嫌人家講得不好,可是在這裡聚會,每次都有不同的人站起來申言,是誰我也不認識。但是奇妙的是,他們的話都摸到我這個人,我就很享受不同的人起來申言。但往往總會輪到我,因此我自己也必須站起來申言。
 
某一次禮拜天早上,當我換衣服時,就站在鏡子前自言自語:「主耶穌!為什麼讓我在這裡受浸?為什麼不是XX教會?XX教會只有一個牧師,我要打瞌睡也可以,要遲到也行,但這裡把我搞得好累喔!」但我心知肚明,這是我跟主禱告的,也是主的安排,既然是主擺的,我就不能說甚麼。從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得救,我的人生從此不一樣了,現在我真的無法再過一秒鐘過去的生活。
 
召會生活愈過愈甜蜜,從勉強到順服,從順服到樂意,從樂意到享受,從享受到甘心奉獻,聖靈逐日變化我這個人,對付我裡面的罪性,移除我深處的焦慮,擴大我屬人的度量,賜給我永遠的生命。照著神的應許,一人得救,全家得救,在我受浸之後,我先生也在2009年得救,父母在2010年,女兒在2011年受浸成為基督裡的家人。43歲時,神又賜給我們夫妻一個意想不到的兒子,安慰我在當年喪父之苦。
 
結論:如果我的大學重來一次
 
最後我講一個結論,我的學生常常問我:「老師,如果你的大學重來一次,你會有甚麼不一樣的選擇?」
 
這個問題在我人生中,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會回答:「沒有!」因為我對我已過的人生百分之一百的滿意。我的大學沒有翹過任何一堂課,我拿書卷獎,我的社團、學業、朋友都令我滿足,師長超疼愛我,我又嫁給了我初戀的男朋友,我的人生實在幸運。
 
但從我受浸以後,我的答案就不一樣了,如果我大學重來一遍,我會說:「我要受浸得救!我要住姊妹之家!我要去參加全時間訓練!我要海外開展!我要到水深之處服事!」我的人生價值觀會完全不一樣。當我來到生命樹的線上,神就給我不一樣的高度和深度來看待我的人生。如保羅所說:「只是從前我以為對我是贏得的,這些,我因基督都已經看作虧損。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召會生活過到現今,主何等祝福我,把親愛的弟兄姊妹放在我的身邊,我的全家也都得救了。雖然召會生活仍是過的高高低低,但是我的生活總是充滿了盼望與驚奇,因為我有這位三一神!聖經明白說: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宇宙中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就是神愛你,若你也愛神,這種相愛感會使這個愛更明確,因著你對祂愛的把握,你就會發現你的人生在他手上是有多麼不同!
 
(整理:葉德恩、朱敏華)

圖片來源:http://instagram.com/p/G93pVKLsXZ/

http://www.mymodernmet.com/profiles/blogs/howard-lau-howld-proud-wanderer

補充資料: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師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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