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貞吟部落格登篇有關飲食的文章,吃對了﹐比較要緊,讀來真是感慨萬千,因為我喜好的飲食,正如文中所描述的排毒餐專家要排毒的對象:外食、漢堡、燒烤、可樂 ( 嘿,巴菲特也一樣喜愛可口可樂 ... )、披薩、甜點、冰淇淋 .....的愛好者。
我的腰圍,估計有三個月大的身孕,體重呢?近日經一位由政府提供的老年人免費健保醫院的美眉醫師,毫不留情的評估:俺超重了二十公斤!!(記得年輕時,俺最帥、最被美眉們喜愛時的體重,和現在僅差12公斤啊?)。輕聲嘆了口氣,唉!時不我予。
一位老友打量我的身材,正襟嚴色對我說:此後,你只能吃素食,肉類少吃,肥肉更是免談!
哎呀,這真是讓我活在世間的少掉一項美食的享樂!,我說。
老友回說,哎什麼哎,這樣才能活得健康長壽。
這就是一般人的健康飲食概念,現在「素食」是王道,讓咱們這些漢堡族 (包括美國前總統小柯) 倍受歧視。在華人的飲食世界中,我們也常說:吃什麼,就補什麼,例如要重振男性雄風就要吃什麼「鞭」之纇,因為我們相信吃進的東西就構成身體的一部分。
真是這樣嗎?
如果以科學嚴謹的眼光來看,不論葷的、素的,甚至活蹦亂跳的魚、蝦,一旦進入口中,咀嚼也好、活吞也好,都變成了「死屍」。難道,我們該被這些死的成份來構成嗎?所以不管吃得再好,人生自古誰無死,不是嗎?
這樣看來,想要長生不死,只有一條路:吃永活的食物,以構成永活的生命!
所以在約翰福音第六章裡,耶穌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祂是父神所印證的。」
哇,耶穌真是食物超級營養專家。
接下來祂繼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哎呀,這下令人頭大了,我們怎麼能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呢?這太殘酷了吧!
讓我們將鏡頭轉到路加福音,有一段記載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吃最後的晚餐,逾越節筵席的實況。 (路加福音 22:15-20)
耶穌首先對門徒們說:「我告訴你們,我絕不再喫這筵席,直到它成就在神的國裏 。」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對他們說道,「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絕不喝這葡萄樹的產品,直等神的國來到。」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原來,耶穌的身體和耶穌的血,是要用靈來吃、喝,才能享受主的生命,是由主的筵席上餅、杯來表徵。因著信入祂,我們都是弟兄姊妹,都有份於祂永活的生命,可以一同來到這裡擘餅、喝杯,記念祂。
這讓我們不由得從心底發出對主愛的感讚:主啊,好感謝祢如此愛著我們,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要叫我們靈裡的罪全部贖清,使我們的靈復活來吃祢、喝祢,接受祢成為我們的生命。更要變化我們的魂和體,使我們的靈、魂、體最終都得以聖別、救贖、變化與祢畢像畢肖。到祢再度回來時,當我們面對祢時,我們倆個好像是在對著鏡子觀看一樣,分不出彼此來了。
延伸閱讀:Napa教授的觀點文章
原文出處:http://blog.udn.com/nanoclub/4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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