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今所承受的一切都是確定的,祂遺命中所有的應許都是確定歸給了我們的。】
神所給我們的稱義、赦免和救恩,都已經『立約』了,今天我們的救恩是一個立了約的救恩。
「約」和「遺命」相同,只是在立約的人還活著時,這是約;而當立約者死了以後,約就成了遺命,也就是遺囑。遺命和約最大的不同就是遺命無法再修改了。
舉個例子來說,我還記得從我很小的時候就常常聽家裡一位很親的長輩在說他的遺囑。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這位長輩的遺囑內容是浮動的!當這位長輩對他兒子的表現滿意時,就會說將來要多分幾塊地、幾棟樓給兒子;但是,當這兒子不順從他父親的意思時,這位長輩就會說:「等我死了,我甚麼都不留給他!」所以,長輩的兒子這位遺產繼承人,幾十年來,一直處於一種提心吊膽的狀態,因為,他爸爸今天說要給他的,明天不一定還要給他,他得戰戰兢兢的表現,小心翼翼的觀察他爸爸的臉色,免得惹毛了老人家就甚麼都沒有了。
而這位長輩的兒子是到甚麼時候才確定他繼承多少遺產呢?就是到他父親過世的那一刻,也就是說,是到這位長輩再也沒辦法變更遺囑內容時,兒子的繼承權利才得到保障。
感謝主,今天神與我們之間的約,藉著基督的死,所有的應許都成為已成就的事實,也就是不會再被變更的遺命,基督的死,保證了約的不變。所以,我們這些遺命的承受人,不用像長輩的兒子從前那般天天提心吊膽的擔心遺囑內容被更改,我們如今所承受的一切都是確定的,祂遺命中所有的應許都是確定歸給了我們的。
李弟兄說到,我們在天上的父給了我們這一切遺贈,這些都成了遺命立約給了我們,那就是新約。我們手中有新約聖經,但這並不是實際。新約中千百項遺贈的實際乃是基督。沒有基督,聖經就是空的,所以真正的遺命,真正的遺囑,乃是基督。基督是我們的所有權狀,這所有權狀在我們的靈裏,就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並終極完成的靈。
基督成為那靈與我們是一,所以我們也與祂這遺命是一。基督就是那個約,這位是約的基督乃是在我們靈裏,並與我們成為一靈。
盼望在讀了這篇文章後,弟兄姊妹們對於神與我們所立的約,都有一種確定的把握,知道這約就是我們有福的確據!
【原始圖片來源】http://www.guardian.co.uk/money/2010/jan/02/financial-resolutions-make-a-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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