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節
羅馬三24: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彼前一18:你們得贖19:乃是用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職事的話
救贖這辭的意思是,將原來是你的,卻失去了的東西買回。這本詩歌屬於我。倘若這本詩歌遺失了,而我付代價將牠買回,我就是贖回這本詩歌。因此,救贖的意思是出代價重新得回。
我們原來屬於神,是祂的產業;然而,我們失喪了。雖然如此,神不放棄我們。祂付代價將我們買回,付極重的代價重新得回我們。這就是救贖。甚至在我們失喪了之後,祂還是渴望再得著我們。然而,神這樣作並不容易,因為我們失喪了,就使我們牽連到罪和許多其他違反祂公義、聖別並榮耀的事裡。我們在三重的要求,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之下。許多要求置於我們身上,而我們不可能履行這些要求;代價太大了。神為我們付了代價,以極大的代價重新得回我們。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永遠的救贖。祂的血為我們得到了永遠的救贖。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羅馬書生命讀經〞,第65至66頁。以上著述均由水流職事站發行,職事站位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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