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她和他非常親密。
她從小就非常優秀,樣樣都拿第一,會彈一手的好鋼琴,因為個子較高,常被班上派出去參加運動比賽,若遇到不是她所專長的運動項目,也總是能獲得佳績。
這一切的祕訣都在於她的好勝。光芒四射的她,耀眼卻不刺眼,開朗與活潑的個性使她身邊常有好友相伴。
他,頑皮而好動,在課業上常常隨便胡來,到處遛達,被母親拿棍子追著打是家常便飯。
他最大的優點就是很愛她,即使兩個人的境遇相差甚遠,他對她的愛仍沒有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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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了國中開始學會抽菸,高中即輟了學,因為母親的強迫,好不容易去補習美語一下,應付應付。
她一路展翅高飛,繼續走著輝煌的大道,上大學後還有了信仰,信起了耶穌。
他非常反對她的信仰,三不五時就對她冷嘲熱諷一番:
「你信什麼耶穌嘛!你看,桌上拜過的食物你都不能吃了。」
「你去信耶穌,不能拜拜,祖先誰來拜?」
「你怎麼還會生病?你的耶穌不保佑你嗎?」
她面對他的嘲諷,總是靜靜地微笑,不做任何的辯駁。
她和他的家很特別,父親重女輕男,因此在各方面都沒有她出色的他,於家中的地位就更顯得落寞、不自在。
晚餐時間父親與他有時興致極好,多喝了幾杯,微醺中父親常在醉醺醺的他面前,開始讚美她:
「妳真是我的驕傲!有妳太棒了!」
「他如果像妳一樣棒就好了!」
他嫌棄她的信仰,她也開始厭煩他屢次醉倒。
某一次的除夕,她在外過年,忽然接到父親的電話:
「妳在哪裡啊?哈哈哈…我在家哦!… 新年…快樂啊!今晚我和他喝得…好痛快哦!哈哈哈哈!……」
她從語無倫次的聲音中曉得父親已經喝醉了,她勸父親趕快去睡覺。
過了一會兒,電話又響了,一看電話顯示,是他打來的,接起電話,聽他的聲音也已經醉得一蹋糊塗,但是他兇狠的咆嘯:
「你信什麼耶穌!你害我在父親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來……」
他沒來由的吼出這番話後,遂掛上電話,徒留她一臉的錯愕。
這是第一次,他對她發火。
但也許在心裡這把火已經燃燒了無數次。
她在心裡埋怨他一直喝醉,一直壞事。
我看著他們倆互相指責。
但是他們仍舊深愛著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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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次,我發現她變了,她跟我分享自己對罪的感覺。以前她承認過自己是罪人,因為基督徒本來就會承認自己有罪,因而信靠神。但她終於認識自己真的是一個罪人。她發現自己的存在就是一種罪。即使外在有多麼值得稱許、驕傲的優點,而且別人似乎也看不清她的缺點。但是她的優秀也是一種罪,因為她的存在,已經深深傷害了他。
她責怪他是醉人,但她又何嘗不是一個罪人呢?
我可以感受到姊弟倆愛護對方的心。
但這也讓我開始思索,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 為什麼有些人居然要在一些小事上認罪呢?
《如何自知與神的光》這本書提到:
「我們對罪感覺的深淺,乃是憑著我們得神的光的多少為轉移。許多的事,在我們基督徒生活的起頭時,我們並不以為是罪,乃是當我們在恩典上長進的時候,我們纔明白那些也是罪。多少事,我們去年以為是對的,但是,因為今年多得神的光的緣故,我們就明白那些也不對。所以,也許現今有許多你以為不錯的,等到將來,你更認得神和祂心意的時候,你就要以為那些事是錯的。世上沒有一個基督徒,是完全沒有過錯的。」
當我們感覺有罪的時候,其實是神的光照耀進來了。
所以無論是她或他,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醉人或罪人,不可否認,我們都有犯錯、犯罪的經驗,但是沒有關係,我們只管坦然無懼來到主耶穌面前,因為聖經上說: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即使是你和我,也可以因著神的救恩,而有個全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