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會姊妹生長在一個暴力家庭,受到許多傷害,從小遭到父兄的錯待,以致於她不知道如何愛自己、設立自己的界線,總是一味地付出、受傷、逃離,然後封閉自己;這個模式不斷重演,她表面上與許多人互動,內心卻是恐懼和封閉的。
我也有類似的遭遇,童年的家庭生活的確影響一個人身心靈很深很大。生長在暴力家庭的孩子若沒有療癒,內在總是有一股怨恨和憤怒,因為體會不到愛而無法放鬆安穩。
但,神救恩的奇妙工作,可以使有這樣遭遇的人煥然一新,脫離過去的陰霾和創傷,重新回到神造我們的美好狀態,這也是我活生生用四十年生命所證得出來的結果。
以下是我和那位姊妹的分享:「若非父母的愛不完全又有條件,我們怎會被主的愛所吸引?若非父母的言詞充滿傷害和殘忍,我們怎會寶貝主對我們甜美和滋養的話語?若非家人無法給我們溫暖和保護,我們怎會安家在召會,超越血緣關係,以弟兄姊妹為我們真正的家人?喔,這一切苦難,若非讓我們得到神的救恩與祝福,我們真是白白受苦了。實際上,我們並沒有白白受苦阿,而且這些苦難是短暫的,是虛假的,是幻影,僅僅發生了二十多年,怎能與永恆相比呢!
最高品質的愛來自神,也來自於我們對自己的愛。但前提是:我們願意真正打開心門,全然接受神的愛,不阻止神愛的流入。我們是有能力接受神的愛,並且好好愛自己的。別人對我們如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被神的愛所充滿,進而能好好愛護並珍惜自己!」
(註:對於在童年成長時期遭遇許多「破壞」或「虐待」的弟兄姊妹,不適合一味地操練「捨己」,他們最好先重新建立對自己的認知和自我形象,肯定自己,再談捨己是比較合於生命的健康發展。)
聖經羅馬書八章十八節說到:「因為我算定今時的苦楚,不配與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相比。」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七節也這樣說到:「我們這短暫輕微的苦楚,要極盡超越的為我們成就永遠重大的榮耀。」接下去十八節闡述得更為實際:「我們原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才是永遠的。」
我以前非常看重別人說的話及在生活中所發生的事情,把甚麼都「當真」,非常在意,我因此陷入痛苦的深淵。但這些年我發現,在我生命發生的事情及我和其他人之間的互動,許多都是我自己製造出的幻象,或者神基於我的益處所導演出來的情境,我就因此豁然開朗,讓這些故事、記憶和歷史,都隨風而逝,不再留戀。
一個人會在無意識(黑暗)及內心創傷尚未療癒的狀態下傷害別人,有時我們被傷害,有時我們傷害別人,我們都在罪的綑綁和輪迴(不斷重複的模式)中轉來轉去,在虛妄中過日子,直到有一天,大光來了,救恩來了,神聖的話語來了,我們才從其中得蒙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