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也懷著雄心大志,無論是在家,或是離家,都要討主的喜悅。」(林後5:9 )
我並不是一個很會表達的人,但就是想寫信給妳。
這不是我第一次寫信給妳。不知道妳還記不記得,上一次離開的時候,我偷偷拍下妳做菜的背影,因為我知道妳不愛拍照。我還在網路上留言,內容是這樣:
「妳,是我的母親,一手把我養大。
妳,更是一位奉獻的人,把妳的兒子奉獻給祂的人。
妳,一直都是祂所愛的,一直都是如此。
我愛妳,我的母親,祂更愛妳。」
我知道妳一直想把我留在妳的身邊。但我也知道,妳更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健康快樂地長大,所以妳放手,讓我們做自己想做的事。
其實,妳比我還勇敢,還比我更認識神,才會把妳的兒子放心交給祂。而祂則代替我留在妳的身邊,我也知道祂一定會照護妳。我只是想讓妳知道,我一直很愛妳。
最後我想說,雖然我們家曾經失去過一些什麼,將來也還有許多的未知數,可是我們卻有一個把握與盼望。我知道,妳也知道的。
這就是我寫給妳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