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落單的羊正低頭吃草,毫無警覺,背後有一隻狼暗步走向牠。羊猛然彈跳,死命掙扎,慘叫聲劃破了安靜的草原。
牛從樹林中間望了一眼,發現是狼,便跑走了;豬從樹叢窺看,發現是狼,繼續睡覺。兔子聽見更是如箭離去。只有狗急忙奔上坡來,從草叢中閃出,一下咬住了狼的脖子,狼不得不鬆開嘴,趁狗換氣時,愴惶逃走了。
羊負傷回家,朋友都來了。
牛說:你怎麼不告訴我?我的角可以刨出狼的腸子。豬說:你怎麼不告訴我?我用嘴一拱,就把你救出來了。兔子說:你怎麼不告訴我?我跑得快,可以傳信呀。
在此起彼落的一搭一唱中,唯獨狗是缺席的。(改編「快樂小陳」好文故事)
所謂患難見真情,圍繞在你身邊哄嚷的不一定就是真心朋友,常有錦上添花,卻少有雪中送炭,人際關係是如此,在社會上與人共事也是如此,是豬隊友還是神團隊總要一試見真章。在路加福音十章30節提到了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主耶穌說了一個故事,在這個故事裡說出了,人活著的無能為力,以及人真實的需要。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強盜不僅剝去他的衣服,還把他打個半死丟在路邊。而在路上有祭司和利未人看見了,卻只是從那個人對面走過,無力幫助這個被打傷的人。直到有一個撒瑪利亞人看見了路上這垂死的人,對他動了慈心,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還把那人帶到客店裏照料他。
在這個故事裡,強盜是指律法,而這個被打傷的人就是指你我,撒瑪利亞人是表徵主耶穌。人類社會常有許多規條、律法要求人們,我們卻像被洗劫、打趴在地的人,毫無能力履行這些要求,反而是在一種死的光景裡。大家都想作好人好事代表,但現實卻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即便如此,人想作好的心,仍是發展了許多改善的方式,像是教育、宗教等等,而故事裡的祭司、利未人就是代表這一類正面力量的形式,但是,他們如何呢?他們只是經過這個被晾在路邊等死的人,無力幫助他。這說明了什麼?以律法為出發的各種改善矯正方式,是無法真正改變人,也無力幫助人的,因為憑人的生命根本作不到,除非有神的生命進到人裡面。主耶穌藉這故事告訴人,人在律法下已定了死罪,更無力行好;但是這位人救主是應付了人真實的需要,並給人完全救恩的一位。
回到動物的故事,有些人、有些事不需要看的太認真,轉個身不看就是了,免得皺了自己的心情,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值得你掏心掏肺的對待,倒是攸關生命的事要認真以待,還好有聖經,我們可以藉著聖經認識這位人救主,正如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這聖經能使你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主耶穌願意成為你我的生命,活在我們裡面。
(陳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