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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差點要離婚的我們一起受浸了
 
還沒當母親以前,我從來不覺得需要神、需要主,最多是過年跟家人去廟裡拜拜一下。因為我從7歲開始就是單親家庭長大,所以很獨立,母親帶著我和小我六歲的妹妹長大。感謝主,我們也平安長大。
 
直到我生下老大雲杉,我的日子開始起了很大的變化。公公開始洗腎,婆婆跟公公關係不好,所以照顧和接送的責任大部分落在我弟兄的身上,因此我常常一個人在家面對著愛哭的嬰兒,只要我離開孩子做家事他就哭個不停,對於還是新手媽媽得我來說一個人照顧孩子一定手忙腳亂,而且一切照書養。因為教養觀念不同,我也開始和婆婆有了口角。我開始認為生活對我不公平,天天跟我弟兄起爭執,都快要憂鬱症了。那時候我覺得公公婆婆拜佛幾十年,為什麼夫妻關係這麼差?為什麼他們互相討厭?為甚麼佛祖沒有保佑公公身體健康?公公還當過廟祝10年,究竟到底有沒有佛祖存在?
 
此時我最好的朋友知道了便趕快帶我去法國號教會,我去了教會聽了詩歌,教友們替我禱告的時候我會不停的哭,當下感覺心靈得到釋放。但是一週只有一次,對我來說這樣正面的能量還遠遠不夠,我還是常常跟我弟兄爭吵。就這樣持續到我懷了老二,我認為婆婆家住不下了,而且跟婆婆因為教養觀念不合導致我們的關係愈發惡化,所以我要求搬出去住。我弟兄很快的找到三峽的新家,但是生下了老二後我又失去了找神的動力,因為帶著新生兒不方便到教會去,所以我又偷懶了。
 
過了幾個月,我認識了隔壁棟的鄰居,他們約我去靈糧堂。因為就在新家後面,我去了幾次之後孩子回來就輪流感冒,所以我就不想去了,又偷懶了。直到意外懷了老三!我天天以淚洗面,因為我不想再過一次帶新生兒的苦日子,雖然還是把老三生下來,但卻開始憎恨我弟兄,因為我覺得都是他害我懷孕,所以時常跟弟兄爭吵。偏偏我家弟兄熱心公益,還被選上社區的設備委員,常常出公差,還要開會,我就覺得為什麼總是丟三個孩子給我一個人照顧?孩子才6歲、4歲跟1歲多耶!難道社區的事比我們家人重要?我想這是撒旦在我身體裡的罪行使我有的壞思想!
 
 
我開始心裡有怨懟,認為我不應該結婚、不應該生小孩,也常常因爲小事就鬧脾氣,就連他回來想給孩子個晚安吻我都覺得討厭!也會在孩子面前跟弟兄吵架,孩子常常很驚恐,此時我真的開始覺得很需要神···於此同時鄭弟兄夫婦約我們去聚會,因為他們也是夫妻吵到快離婚,但是因爲信了主,受了浸,返轉了他們的夫妻關係。感謝主,祂真的是又真又活的神,所以我們也在4/15開始來聚會,第一次來就愛上這裡,因爲沒有牧師講道,大家又都很和善,弟兄姊妹關心我們,還幫我照顧三個孩子,讓我們可以好好唱詩歌,好好跟聖徒相調。4/29世宜弟兄問我們要不要受浸,我說好,因為我知道我有撒旦的罪行,我會衝著孩子亂發怒,我不是一個好母親,可是我弟兄說他還不要受浸,因爲他沒有感覺到心裡的聲音說:來!受浸吧!所以約好5/6我先受浸,弟兄再等一陣子。
 
5/2週三神奇的事發生囉,我又開始亂發脾氣,因為孩子們的爭吵使我滿腔怒火,弟兄下班回來我又跟他一言不合大吵。最後,我就一直喊:『這個家我不要了!我要出去!』弟兄就這樣跟我僵持不下,直到老二累壞了說要睡覺,老大和我都哭到半夜,最後他們累了睡了我還一直哭,睡不著!
 
直到隔天早上7:00,麗芬姐妹line問我這幾天好嗎?我說不好,姐妹說要來找我,而我因為臉和眼睛都腫就拒絕了。但另一方面,世宜弟兄也line給我弟兄經文,所以也知道我家出事了,同時也說要來我們家。弟兄怕我給世宜弟兄難堪,還問我世宜可以來嗎?
 
我說可以,當時我以為是我的四阿姨要來,她是我很尊敬的長輩。就這樣,當晚世宜弟兄來我們家,我和我家弟兄才因為這個『ㄕˋ ㄧˊ』的諧音誤會而和好,當下決定5/6一起受浸,因為神的安排使得本來要離婚的夫妻變成一起受浸!而且從5/6到現在沒有再有爭吵!而且我變的更愛孩子了,會在發脾氣前先呼喊主的名字,冷靜一下再說出我要說的話,孩子們也都說媽媽變溫柔了。而我的弟兄現在跟鄰居去樓下Men‘s talk的時候,心裏也會有聲音跟他說不要抽煙,聊天就好,基督徒不應該抽煙。這一切不是戒條,而是心理自然有的聲音、自然有的光,在引導我們做每一件事,說每一句話。
 
倪弟兄也曾說過:「所有的父母都得記得,我們今天的舉動,一直要繼續在我的兒女身上,不會停止。你沒有兒女的時候,你高興,什麼都可以作;你憂愁,什麼都可以摔在一邊。你有了兒女之後,你的自己要受限制。你高興的時候得按著最高的標準而行;你不高興的時候,也得按著最高的標準而行。基督徒的兒女的一生如何,就得看你自己到底如何。」
 
所以不僅要做好自己神人的標準,更要顧好神給我們的孩子,因爲他們不是我們的產業,而是神的產業。
 
我要再跟大家分享一段經文:『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這個真的比把孩子送去名校跟考100分重要多了!
 
感謝主!現在我可以說:『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黑暗未曾勝過光。』(約一4)
 
(文/陳玟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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