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很多事情不能,
所以很多人為了錢甚麼事都可以,人的道德往往就是這樣失去的。
你要知道,我們人是「得著神就得著萬有」,
而撒但則試圖讓人「得著錢就得著萬有」,與神對抗。
很多人活在世上,最終得到一個冷酷的結論:萬物都可以用錢買來。
我們買木頭、石頭,或者其他心愛的東西都需要錢,買技術、勞力也要錢。
住要錢,搭船要錢,過節要錢,創業要錢,培養品味要錢,為自己伸張正義要錢,奉養父母也要錢。
有的人你不但可以買他的時間,買他的身體,買他的尊嚴,只要錢出得夠多,連他的愛情都能買到,儘管那個愛情是假的。
沒有錢,你連假貨都沒有,因為這個世界,就是繞著錢運轉的。
這種事也許你看多聽多了,就忿忿不平,就恨神不給你錢,恨自己賺不到錢,
所以神對你就成為不實際的,而瑪門(錢)變成能力中的能力,成為你敬拜的中心。
我們都說印度是偶像之國,十幾億人口還不如神話傳說中的偶像數量多,
但其實古往今來拜瑪門(錢)的人,比拜雕刻出來的偶像的人,不知多幾百幾千倍!
就算是自認最不迷信的科學家,也拜瑪門,瑪門(錢)才是全人類普遍敬拜的對象!
我們再說,貪財不但是萬惡之根,貪財就是拜偶像,因為錢財就是你的偶像。
聖經說貪財與拜偶像,是一樣的罪,
一個人得救後,如果錢財的問題不弄清楚,在神和錢兩造之間猶豫徘迴,你就不能完全從撒但的轄制下蒙得救。
一個初信蒙恩的人,都懂得要清理家中的木石偶像,
但許多基督徒得救二三十年了,還沒有把錢財的事情對付清楚。
你又要事奉神,又要事奉瑪門(錢),天底下沒有這種腳踏兩條船的好事。
神要在我們身上得著我們,瑪門(錢)也要在我們身上得著我們,兩下在拔河。
神的子民如果不脫離瑪門(錢)的勢力,就沒有美好的見證,也不能好好的作基督徒。
你想,福音書裡有一個嚴格律己的少年官,明明品格已經非常好了,
主耶穌為什麼不通情理,那樣厲害的要求他,居然要他變賣所有的家產呢?
沒有為甚麼,就是主看出那個青年人很好,也守律法,
偏偏他缺少最重要的一件,那就是在錢和神當中,選一樣的決心。
少年官卻憂憂愁愁地走了,
反而貪汙勒索的稅吏撒該悔改時,居然一口氣把他所有的一半送給窮人,
還要賠償被他敲詐過的人那麼多倍,可以說是把錢都吐出去了。
你說主對少年官要求太過了麼?可是偏偏有人做得到。
勝過瑪門(錢)的能力,才有屬靈的能力。
你可以賺錢,可以很有錢,
但錢應該是讓你用來養活自己和家人,用來供應教會及社會弱勢,用來結交朋友幫助他們得救。
今天神給你機會賺錢,你該感謝神;收回給你賺錢的機會,你也感謝神。
如果神給你一個環境,讓你少賺三成的錢,雖然養活家庭還夠,
但用來做其他的事就不夠了,於是你就跳腳,就抗議,就向神大聲疾呼追討,
那麼請聽,你還不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
不是說你的靈魂沒有得救,
乃是說,你沒有從黑暗的權勢下完全得救,因為瑪門(錢)還牢牢地抓住你的心呢!
錢是一個最基本的檢驗,也是一個最重要的檢驗。
當以色列人回歸耶路撒冷時,聖殿荒涼。
神透過瑪拉基發言說:「你們奪取了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
你們為咒詛所咒詛,但你們通國的人,仍奪取我的物。」
如果連看得見的錢都握在手裡,又怎麼可能拿出看不見的心呢?
「誰不熟練損失、剝奪,誰就僅是響鈸、鳴鑼。」
這段話是一生受盡苦難的倪柝聲弟兄說的。
你是叫得很大聲的響鈸、鳴鑼,還是真的屬靈人?
先看看你怎麼對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