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婚姻
我們來看一節很熟的聖經節,
以弗所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召會怎樣服從基督,妻子也要照樣凡事服從丈夫。
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
我自己想,這一次的事,自然是一件可喜樂的事,
許多人都願意在這時候說,「恭喜」這是事實。
但是另一面,我們還得承認,會有麻煩的事。
人在沒有結婚以先,也許沒有不結婚的麻煩;
但是在結婚以後,定規有結婚以後的麻煩。
沒有結婚以先的麻煩是也許有的,但是結婚以後的麻煩是定規有的。
如果我們不定規好去對付麻煩,就要看見第一個麻煩,要生第二個麻煩,第二個麻煩,要生第三個麻煩,然後是第四個;麻煩要一直生下去,生生不息。
所以,我們作基督徒的人要有一個認識。
妻子要服從
這裡有一個聖經的原則。
以弗所五章說到家庭裡的事, 是先勸作妻子的。
二十四節先對姊妹說話,二十五節才對弟兄說話。
我不是說,家庭裡的事情,都是從女人出來的,但是可以說,家庭裡有許多事情,是從女人出來的。
二十四節說,「妻子也要照樣凡事服從丈夫。」
如果一個姊妹要出嫁,來問我說,「我嫁給某人好不好?」
我定規回答她說,「你能不能服從他?」
如果你不能服從他,你就沒有資格嫁給他。
如果你能服從他,你才有資格嫁給他。
如果你心中沒有打算要服從他,你就別作他的妻子,別嫁給他。
你肯嫁給一個人,就是說你把自己擺在這裡,說,「我肯服從。」
弟兄要愛
另一面,弟兄要愛,要愛你的妻子。
二十五節是擺在二十四節之後。
在家庭裡面,妻子有了這一種的服從之後,對丈夫的要求就是愛。
丈夫的愛是主動的,是預備各種的東西的。
這不是被動的愛,這是主動的愛。
丈夫要主動的在家庭裡作頭,在家庭裡安排,在家庭裡預備, 在家庭裡保護,在家庭裡負責。
願意神賜恩給我們這二位弟兄姊妹,叫他們真看見結婚事情的責任。
但是也許你要說,如果我知道這樣囉嗦的話,我不結了。
你如果不屬靈, 你就不能成家,沒有法子過去。
許多人想說,成家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我告訴你說,家庭這一件東西要試驗你, 像硫酸試驗你一樣,要給你看見你能作的,或者不能作的。
願神賜恩給我們這二位弟兄姊妹,
一面作丈夫的能夠作一個愛妻子的人,能夠負起責任來,能夠保護,能夠安排,能夠預備,能夠供給,能夠在家庭裡作頭;
另一面,這一位姊妹能夠真作一個妻子,真服從。
這樣的話,在家庭裡要減少許多的難處,帶進更多的祝福。
(摘編自:正確的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