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到基督徒說,因為他們有神的生命...
所以他們能喜樂、能愛人、能....
真的有這麼厲害嗎?
到底什麼是神的生命呢?
我為什麼需要這個生命?
約翰壹書五章12節說: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你會不會覺得疑惑,為什麼我們明明活在這裡,
卻說我們沒有生命呢?
這是因為,在神眼中,只有存到永遠的才是真實的。
凡不能存到永遠的、
都是會過去的、短暫的,並不是真實的。
所以,只有神的生命才是真實的生命。
而這個真實的、永遠的生命,
其實就在耶穌基督這神的兒子裏面,
祂就是這神聖生命的化身。
藉著祂兩千年前來到這世界上,
把這生命帶到人類中間。
雖然祂為著救贖我們,必須上十字架受死,
然而,死亡並不能拘禁、限制、捆綁祂裡面神聖的生命。
反而,這生命是復活的生命,
不僅使祂從死人中復活,更使祂成了賜生命的靈。
能夠將這生命分賜到所有願意相信、接受祂的人裡面。
反觀我們人的生命,
除了必死必朽壞之外,更是虛空和脆弱的。
不僅生理上脆弱,心理的生命也十分脆弱,
許多的言語、遭遇都可能打擊我們,
使我們憂心忡忡,滿了掛慮。
然而,主耶穌說,
『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
我們可以接受主耶穌,得著神聖的生命,
我們所承受的生命是無罪的、光明的,
在性質上是大能、不朽壞的,且不能被死亡拘禁。
這就是我們所要得著的,能滿足並應付我們各面的需要。
今天,我們也可以簡單的到祂這裏,
藉著呼求祂,讓祂解除我們裡面的乾渴,
除掉虛空,變死亡為生命。
其實,我們真實的需要,
並不是外面的行為改良,乃是裡面生命的改變,
就是裡面得著一個新的、神聖、永遠的生命,
這生命事實上就是就神自己,內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就能活出一種超越、無罪、聖別、榮耀、永恆的生活。
我們可以對祂說:
『主啊,謝謝你來了,要叫我得生命。
我今天願意接受你作我的生命,
使我過一種神聖、榮耀、光明、喜樂的生活。』
節錄並改寫自《人阿,你在那裏》第26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