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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人活著,不是憑著自己的意志,乃是憑著神生命聖靈的律。許多的基督徒,特別是少年的基督徒,他們沒有看見這一個,也沒有學會這一個功課。他們生活的力量,都是在乎自己的意志,都是憑著自己的意志來維持著。什麼時候他都不敢將自己的意志放一下,因為他知道,如果他將他的意志放一下,他就往下落了,他基督徒的生活就停止了。許多基督徒的生活,都是寄託在他的意志裡。
禱讀經節: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羅 8:2
多人作基督徒,是在那裡激水上流,是在那裡逼自己去作一個他所不是的人。他不是那一種人,卻硬要去作那一種人。他怎麼作呢?他用他的意志抓住他自己去作。許多人就是這樣吃力的作基督徒。他們把意志的力量當作生命的力量。我們要記得,如果你要花這麼大的力氣才能作基督徒,那你必定不是這樣的人。你如果是這樣的人,你就用不著花這麼大的力氣。哎,有許多的東西不看是何等的為難,有許多事情不作是何等的為難,有許多東西不吃是何等的為難!要花多少
工夫才能壓住自己呢?要花多少工夫才能壓住自己不說那不該說的話呢?要花多少工夫才能叫自己不去那不該去的地方呢?你看見,你自己原是喜歡那些東西的,你去作是很自然的;但是你想不作,你就要花力氣逼著你自己不作。比方說,你是一個生長在上海的人,你需要不需要說,我要立志說上海話,我要定規說上海話,無論如何我要說上海話,我要小心不要說出山東話,我要小心不要說出廣東話?不必,你不必這樣立志,因為你是上海人,自然而然的就說上海話。如果你不是上海人,而要你說上海話,那你就得花力氣來說上海話了。
有些人已經重生了,已經作了神的兒女,但是不相信神給的生命;沒有靠這一個生命活著。他失敗太多,軟弱已極。他不能信他裡面的生命能夠吞滅死亡。他犯罪犯慣了,他失敗夠多了,所以就說,基督徒的生命不過如此而已。弟兄姊妹,你要記得,不能因為你沒有經歷過神生命的大能大力的緣故,就說神所給你的生命就是像你這樣軟弱,這樣沒有力量。神的生命是有那麼大的力量!只要有人敢信神的話,神的生命在他身上還是照舊要顯出它的大能大力來。神的生命在許多人身上所以顯不出它的大能大力來,若不是因為他根本沒有得著生命,就是因為他信得不完全。當他真是那麼相信的時候,就能證明神的話是完全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