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些人以為,重生就是一個人悔改,他昔日的罪得到赦免,而有新的開始。有點像是中國哲學家悔過自新的教訓:『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人只要改過自新,以前的一切就當作在昨天死去、結束了,以後的一切就從今天重生、開始。
然而,聖經所說的重生不僅僅是新的開始。重生乃是在人的生命之外,得着另一個生命,就是神永遠、非受造的生命。重生就是有另一次出生,由神而生。這清楚啓示在約翰一章十二至十三節:『凡接受祂〔基督〕的,⋯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因此,重生不是認為從前種種已經死了,今天一切都是新的。重生不是一種想法上的改變,乃是從神而生,得着神的生命。
每一種生命都是一個國度,一個範圍。鳥的生命形成鳥的國度,魚的生命形威魚的國度。要進入任何一種國度,就需要那種生命。因此,人必須得着神的生命,纔得以進到神的國裏。(參約三3,5。)再者,無論那一種生命,都有那種生命的生活和表顯。鴨有鴨的生命,過鴨的生活;雞有雞的生命,過雞的生活。雞一見水就害怕,便會設法躲開;鴨一碰水就歡喜,逍遙自在。只要看看牠們生活的表現,就知道何者是雞何者是鴨。照樣,人得着神的生命,自然能過一種活出神並彰顯神的生活。
親愛的朋友,你是否渴望過這樣的生活?願你今天就接受主耶穌基督,得着神那永遠、非受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