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最近在教會中被誤會,心裡受到傷害,使我受攪擾,很難在教會生活中繼續下去,不想見到傷害我的聖徒的面,但是又捨不得完全離開教會生活,我該怎麼辦?
A: 如果教會在地上已經是完美的,聖經中就不會出現哥林多前書了。
基督徒是接受了基督的人, 在人的生命以外,又接受了神聖不朽壞的生命,但是人那會朽壞的生命仍然繼續存在。雖然我們都正在被神聖別的生命更新變化的過程中,但是每一位基督徒變化的程度與速度各有不同,每一位基督徒也都還有會朽壞的人性。會朽壞的人性就會產生許多的問題。
馬太福音告訴我們絆跌人的事是免不了的,絆跌人的有禍了(1)。因此我們不應該故意去絆跌別人,但是有時也會在非故意的情況下絆跌了人,因此馬太福音十一章告訴我們「不被絆跌的人有福了」 (2),我們要學習並且向主要這個不被絆跌的福。
若是我們被別人誤會而絆跌了,我們應該實行馬太福音十八章15到17節的教導(3)去和當事人直接溝通,澄清誤會。在去溝通之前,我們自己要到主面前禱告,取用耶穌基督的寶血,因為即使我們不覺得有錯,也不能因此而稱義(4),只有在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蓋之下,我們可以在神面前被稱義,有地位尋求祂的引領。我們不需要審判自己,也不需要定罪別人,因為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一個也沒有(5);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6)。只有主彀資格審判我們,我們願意先存著無虧的良心向主禱告,並且求主清潔我們的心,賜我們恩典與度量為得罪我們的人代求,使交通的動機與目的不是發洩我們的情緒或定罪對方,而是為建造(15),使我們在溝通的時候態度是溫和的,是願意和好的,如此禱告之後,我們在與對方交通的時候能夠有更好的氛圍、更好的結果。這樣的交通能夠在主裡澄清誤會,挽回彼此的關係,然後一同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們向上去得的獎賞(7)。
1.太18:7 世界因著絆跌人的事有禍了;絆跌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跌人的有禍了。
2. 太11:6 凡不因我絆跌的,就有福了。
3.太18:15~17 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他若連教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
4.林前4:4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稱義,但察驗我的乃是主。
5.羅3:9 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6.羅3:23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7.腓3:13~14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取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向上去得的獎賞。
8.提前1:5 這囑咐的目的乃是愛,這愛是出於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並無偽的信心。
9.弗4:15 惟在愛裡持守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裡面;
10.弗4:16 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
11.來十二2『望斷以及於耶穌,就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祂為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12. 路二十三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13. 太六14-15『因為你們若赦免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赦免你們;你們若不赦免人的過犯,你們的父也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
14. 腓三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因祂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15. 林前十四26『弟兄們,這卻怎麼樣?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