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想明白神的旨意。神到底在想甚麼?祂要做甚麼?在祂的計畫裡面,我又是甚麼,我該做甚麼?
前面我們說過,明白神的旨意有兩個最基本的條件,就是獻作祭與否認己,使我們不但能為著神活,而且能向著神活。當我們願意獻上自己給神,並且操練否認己,接著第三就是對付心,讓我們定準於神。
參閱前篇:
三 對付心
你的心正當不正當,有沒有難處,對於明白神的旨意有很重大的關係。下列四處經節,就清楚給我們看出心與明白神旨意的關係,以及對付心的重要:
(一)林後三章十六節:『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心不歸向主,就如一層帕子遮蔽了我們,叫我們看不見光。我們偏離的心就是帕子。把心轉向主,就是把帕子除去。而當心一向著神,我們就能看見並明白祂的旨意。
(二)林後十一章三節:『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
心偏於邪就是心思被敗壞;失去純一和清潔,意思就是有了神之外的目標。在伊甸園裡,因著蛇(撒但)的發問,並他對神話語暗中的破壞,亞當的妻子夏娃就受了誘騙,岔到通往死亡的知識樹去。因此我們不可過於注重其他的人、事、物,失去目標,否則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了。
(三)馬太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單一),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不專),全身就黑暗。』
我們的兩眼一次只能注視一樣東西,倘若想要同時看兩樣東西,眼光就會糢糊。比如,我們若將財寶積蓄在天上,又積蓄在地上,兩邊都放不下,我們的眼光就會糢糊。我們若要有單一的眼光,就必須將財寶積蓄在一處。
因此,心單單放在神上面,眼睛就瞭亮;心不專一,放在財寶或別的事物上面,眼睛就昏花,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
(四)馬太五章八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清心』也可繙作『心純』,意思就是心裏不攙雜,單單純純的,只要神而不要別的。有的人在神以外還有許多貪求,許多喜愛,心就不清,不能見神。
以上四處經節都給我們看見,心與明白神旨意的關係,乃在於心是否絕對向著神。船上的羅盤針,無論周圍環境如何變動,總是指著北面。照樣,我們的心也該一直向著神,以神為目標。
可惜,神的兒女心絕對要神、絕對向著神的太少了。大多數的心不是偏左就是偏右,總是不能絕對單純的歸向神。這樣的人不只不能看見神,連他們的奉獻和否認己都有問題。如果我們在神面前的心不正,為著自己必定有許多保留,不肯奉獻給神,也必定仍舊固執自己的主張和見地,不肯否認棄絕,所以也就無法明白神的旨意。
所以對付心,是很細、很深的事。我們要把心中一切細小隱藏的地方,都帶到神的光中,接受聖靈的檢查和糾正,直到我們的心完全向著神,愛慕神,揀選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