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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反課綱微調的高職生燒炭自殺了。
中午的時候,看到這則新聞實在有些感慨,因為上週我才經歷過一場生死的拉拔,結果我這個快四十歲的人活下來了,而這個年輕的同學卻選擇了離開。
為什麼呢?
據報導,這位林同學既是學生運動的發言人之一,也是日前夜闖教育部而被提告的同學之一。生前他在媒體節目上曾經吐露,學校師長有來關切,帶給了他不小的壓力;有些網友因而認為,自殺可能是他表達憤怒和抗議的一種方式。但他的校長和家屬則說,其實林同學長期有情緒問題,也長期進行諮商、治療,上個月已經自行辦理退學,自殺應該跟反課綱議題沒關係。
無論是甚麼原因,我總覺得不值得,因為他所遇到的這些事,沒有一件能比得上他的生命重要;任何一個平凡或高尚的理由,都沒有一個能比得上他的生命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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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歲的時候,我也曾遇過讓人想要自殺的事。
那時,因為被別人拖累,我們家一夕之間負債七八千萬。即使現在聽起來,也是一筆天文數字,何況二十年前!
我本來是一個很開朗的人,也是一個膽子很大的人;讀台南一中的時候,還曾經為了看似不公不義的事,跑去拍訓導主任的桌子。現在想起來,對主任多多少少有一點抱歉。
然而遇上了「債務」這種東西,我突然發現人是很無能的,很脆弱的。嘴裡能講的,和實際能解決的,往往有一段不小的差距,那個差距之大,有時會讓你對自己失去信心,甚至質疑自己存在的價值;你可能會在公園裡漫無目的漂流著,行屍走肉地看著別人跑著,笑著,走著,擦拭著彼此額頭上的汗水。
那一年我二十三歲,不但憂鬱症發作,還一度走上了陽台,想要從那裏跳下來。幸好我還有信仰,讓我多想了一會,慢慢走下樓梯,沒有人發現我曾有不尋常的意圖。
之後我一直不算是很盡功用的基督徒,但在主的保守下,總算不好不壞地活了下來,還一路活過了二十五歲,三十歲,學了點功課,也玩了點東西。
然後在三十三歲那一年,我結婚了。我的妻子也是一個失去勇氣,把一生的眼淚都哭完了的女人,但在她最憔悴的時候,我們遇見了彼此,這是神給我們失落的那些年最好的彌補,以及此生最大的恩寵。
如果我們選擇了放棄,我們就沒有機會見到對方,更沒有後來的歡笑和甜蜜的爭執。不但如此,在我人生最低潮的那幾年,那些看起來亂七八糟學到的東西,後來居然成為我服事教會的本錢之一。
真的,神在你身上要做的,不堅持到後面你是看不出所以然的。
3
上週我的左手拇指突然腫脹起來。原本我並不在意,後來情況卻變本加厲,沿著手臂上去出現一條紅紅的線,摸起來好痛。
小氣真的會誤事。為了不在週末多花錢看急診,我決定忍耐到週一再看病。但我覺得,心臟好像有一點隱隱作痛,情況並不太美妙。我沒有完全把情況告訴妻子,只在入睡前說:
「如果明天早上我醒過來,請親我一下;如果我沒能醒過來,也請你親我一下。」
隔天,我醒過來了。醫生說,是蜂窩性組織炎,如果讓那條紅線繼續跑上去,跑到胸腔,就危險了。
感謝主。
能活著總是好的,因為活著就有陽光,就有機會,也還能看著你最愛的人微笑。
所以無論甚麼原因,我都無法贊同一個人結束自己無限可能的生命。
4
「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樂趣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不要等到日頭、光明、月亮、星宿變為昏暗,雨後雲彩返回......不要等到銀鍊折斷,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破碎,水輪在井口破爛,塵土仍歸於地,氣息仍歸於賜氣息的神。」(傳道書12:1-7)
我知道那位同學再也聽不到了,可是同學,你真的太傻了,在你的環境中,真的沒有一個平凡或高尚的理由,沒有一種的憤怒或悲傷,能比得上你的生命更寶貴。
有一句話說,年輕人用生命換財富,老年人用財富換生命。你這麼聰明,這麼有活力,應該尋求能支持你的力量,好好活下去,讓你所反對的人也認同你,那才是最好的策略。
讓你的敵人看見你的成長,看見你過得很好,你的快樂不因環境好壞而改變,讓他們因此成為你的朋友。
讓你的母親知道你很滿足,你的人生有奮鬥的目標;讓生命的軌跡持續滾動,在泥沙中壓出厚厚的凹痕,直到你流淚送走她,而不是她送走你的時候。
但這一切話都為時已晚,因為你已經離開,並且永遠不再回來。一切的愛與恨,光與暗,都已經與你無關了。樹上的風聲,泥土的微微鬆動,你再也感受不到了。天空的蔚藍,還有雨後空氣的味道,你再也不能知道了。
讓白髮人送黑髮人,難道不是人世間最悲哀的畫面之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