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迪是一個對傳福音很有熱忱的人,一生在大西洋兩岸領了約有一百萬人歸主。他原是個皮鞋匠,因著有愛罪人靈魂的心,就撇棄一切來傳主的福音。
他對人的靈魂非常有負擔。有一次他約了一個小女生來參加主日學,那個小女生答應了,卻沒有來。幾天後,慕迪在街上遇見小女生,又要去請她,她望見了就轉身逃去。慕迪就在後頭趕著,她跑到下一條街,慕迪也跟到下一條街;她跑進了小巷裡,慕迪也跟到小巷裡去;最後那個小女孩無路可走,跑進媽媽工作的酒店(飯店)裏,關起門來躲到床底下。但慕迪不死心,居然追進去,把她從床底下抓出來,後來小女生只好乖乖去參加主日學!
慕迪死後,他的同工叼雷有一日搭車時,在車上遇見一位女子問他:『你認識我麼?』
他答:『不認識。』
她說:『我就是那個小女生的女兒,那個被慕迪由床下拖出來參加主日學的小女生的女兒。』
原來,小女生最後嫁給教會中一位很愛主的執事呢。
許多人批評為福音熱心的人似乎神經不正常,其實為福音熱心的人,神經不會不正常,乃是因福音的靈迫切,不傳福音就不舒服,就難過。像慕迪這樣有福音之靈的人,他們通常有兩個特點:
1不怕羞恥
一個人若有福音的靈,第一個特點就是臉皮厚,也就是不怕羞恥。不僅他們裏面的靈剛強,並且外面的臉皮也厚,沒有自覺,沒有怕羞的感覺。比方你的房屋如果著火了,你在馬路上大叫時,並不怕羞,沒有自覺;照樣,你如果有福音的靈,你看見人不得救,他的靈魂就要下火湖,你怎能禁口,以大呼為羞呢?
教會歷史給我們看見,凡能救人的人,都是臉皮厚的人,看起來像是傻瓜。福音的靈強,面皮厚的人,必能引領許多人得救。
2不顧身分
福音的靈強的人,都能不顧自己的地位、身分,這樣的人能從自己的寶座上下臺。人常把銀行經理、大學教授、太太、大學生、小姐等身分當為寶座,不肯走下來傳福音。但人福音的靈一強,就立即忘記自己是怎樣的身分、地位,你忘了你的寶座,只顧帶人得救,為主癲狂,這樣就能帶許多人得救。
你是怎麼樣的人,你所生出來所帶得救的人,也會像你一樣。你是不冷不熱的人,就你所帶的人也是不冷不熱的。
這二個特點若沒有充分具備,面皮和身分不肯除去,基督徒福音的靈就不能強。一個基督徒要有福音的靈,首先必須進到神面前,在祂面前多有禱告,求神除去障礙,叫我們為福音、為靈魂不顧自己的臉面,不管自己的身分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