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嘉義,父母在我出生40天時北上定居,輾轉來到三重落腳,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二妹、二弟,因著父親愛賭博、不顧家,很小就要去賺錢交給母親,母親重男輕女,不讓我讀國中,我半工半讀,完成高商學業。27歲相親,28歲結婚,我有一個心愛的寶貝兒子賴振興,孩子出生沒多久,丈夫把我掃地出門,我要求孩子給我,他要我二十萬給他,娘家窮困,我賺錢要交給母親,所以沒錢跟他買兒子,他馬上再婚,將孩子丟給公婆照顧,我向法院要求監護權歸我,他鑽法律漏洞,我敗訴,孩子求學期間一直幫他轉學,一個學期就轉三次,也都不讓我看孩子,我已經有17年沒看到兒子了。
一日下班路過會所,我就進來問,因此認識張文增弟兄,他太太跟我同姓潘,後來邀請我到他們家愛筵,張師母教我讀經,像母羊一樣餵養我,後來金文琴姊妹及張師母說我可以受浸,我就很單純的跟著大夥受浸成為神的兒女。
召會的弟兄姊妹都對我很好,過著召會生活很喜樂,我們對耶穌該有一種愛,是叫我們裡面感覺甘甜的,我們該一直告訴主:主耶穌啊!我愛你。當我們與神成為一作神的居所時,我們眼中就美麗,秀美如耶路撒冷。然而,對仇敵而言,這佳偶這得勝者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因著主的帶領,主是我的明燈,我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要來依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地上的丈夫會拋棄我,只有主才是我們的真丈夫,我願奉獻給主。(新北市召會 新莊區會所 潘艷紅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