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小一年級時,父母就離婚了。我們四個小孩都跟著爸爸住在奶奶家。因為父親長期酗酒,家裏貧窮,又有種種問題,所以我的童年過得不很快樂。在成長過程中,我大部分的朋友也都來自單親家庭。還有很多親友,都遭遇了離婚、夫妻不合、或外遇等諸如此類的問題,使我對人生產生很大的偏差觀念,導致負面的人生觀。
信主前,我常說:「結婚還要離婚,真是麻煩!不如不結的好。」那時,就算我先生是很好的人,對我也很好,我還是不敢嫁;因為覺得人很善變,沒有安全感。跟我先生交往五年多後,我公公介紹召會中的一對夫婦給我們認識。他們人真的很好,看起來很幸福,跟我所見的家庭都不同,我很羨慕。後來,他們鼓勵我們受浸。雖然不懂受浸的意義是什麼,我們還是受浸了。
受浸後不久,奇妙的事就一直發生,我開始遇見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對事情的發生有了不同且正面的見解;我本來的看法都是負面的,現在卻忽然變得有亮光。就如聖經所說:主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我心中因著神而有了平安、盼望。這讓一向自卑的我,開始覺得我也可以擁有幸福的人生;不管我原生的家庭如何,但現在我的身分不一樣了-我是神的兒女,我有一個創造萬有的天父,祂會保守、看顧及帶領我的人生。所以在受浸後大約一年,我跟弟兄結婚了。
現在我們已結婚五年半了,縱使偶而還是會發生不愉快,甚至鬥嘴;但奇妙的是,只要我們馬上呼求主耶穌的名,就吵不起來了,也忽然間看對方又可愛了,內心又喜樂了。所以,在神的保守下,我們過得真的很幸福!神給我的真是超過我所求所想的。感謝主!這位奇妙的神,轉變了我的人生!
(鐘姊妹)